2024年辽宁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朝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管理办法》(朝委办[2017]5号)等规定,经朝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朝阳市教育局拟面向局直属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单位为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计划选调教师54名(见附件1:2024年度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职员和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业绩条件之一:
1.基本条件(须全部具备)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9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9日后出生)。
(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取得相应层次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6)在公办学校工作6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工作经历。
(7)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8)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无师德不良记录。
(9)从事现学段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所报岗位要求与原学校学段及任教学科相同。
(10)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很好地处理工作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11)满足《2024年度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业绩条件(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市委市政府(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师德标兵等。
(2)市级(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优秀班主任等。
(3)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获一等奖以上,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主持人。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其他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市级以上,含市级,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于2024年6月29日-7月1日9:00——17:00持报名表(见附件2: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证明、6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部分岗位需要提供的班主任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朝阳市教育局(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现场报名,朝阳市教育局对考生报考条件等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五、考试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朝阳市教育局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相关事宜见后续发布的笔试公告。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招聘岗位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二)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朝阳市教育局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后,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无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达到1:2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考生在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前,因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若面试人选已公布,递补面试人选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朝阳市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无聘用资格。
面试的试讲教材:
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本学科现行教材。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本学科现行教材。
(四)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考察和调入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在朝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朝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朝阳市教育局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朝阳市教育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朝阳市教育局,作为确定拟调转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同一学校和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事业单位选调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调环节或继续调入资格。
(三)岗位选择
报考高中数学、高中生物学科岗位的拟调入人员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四)公示
拟调入人员信息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入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调入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入。
选调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岗位的余额情况重新确定受聘人员的岗位等级,原高级教师调入后一律聘用为一级教师职务,原一级教师调入后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聘任到有空余职数的相应职务或低一级职务。
调入期间发现因调入人员或选调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调入。
七、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选调流程。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调入手续的,人事关系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421—2856600。
(三)在报名通过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4年辽宁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3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朝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管理办法》(朝委办[2017]5号)等规定,经朝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朝阳市教育局拟面向局直属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单位为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计划选调教师38名(见2024年度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职员和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全部基本条件: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9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29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取得相应层次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在公办学校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工作经历。
6.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无师德不良记录。
8.报考高中学科须在高中本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报考初中学科须在高中或初中本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
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很好地处理工作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10.满足《2024年度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其他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于2024年7月23日-7月28日9:00——17:00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现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证明、5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至朝阳市教育局(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朝阳市教育局将对考生报考条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者无笔试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五、考试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朝阳市教育局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相关事宜见后续发布的笔试公告。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招聘岗位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二)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达到1:2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考生在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前,因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若面试人选已公布,递补面试人选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朝阳市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无聘用资格。
面试的试讲教材:
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本学科现行教材。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本学科现行教材。
(四)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考察和调入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在朝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朝阳市教育局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朝阳市教育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朝阳市教育局,作为确定拟调转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同一学校和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事业单位选调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调环节或继续调入资格。
(三)岗位选择
报考高中数学、高中生物学科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四)公示
拟调入人员信息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入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调入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入。选调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岗位的余额情况重新确定受聘人员的岗位等级,高级教师一律聘用为一级教师职务,一级教师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聘任到有空余职数的职务或低一级职务。
调入期间发现因调入人员或选调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调入。
七、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选调流程。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调入手续的,人事关系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421—2856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在报名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4年辽宁朝阳市双塔区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双塔区发展实际,经双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条件详见《朝阳市双塔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3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双塔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友谊大街4段33B,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
4.报考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等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朝阳市双塔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两个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成绩单和翻译中文后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印章的证明材料(附件4)。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均须于2024年8月5日及以后开具有效。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双塔区政府安排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查实,随时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考核,核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公布。
(四)考核
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在招聘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六)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由报考岗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者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本人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咨询电话: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2850820
附件:
中共朝阳市双塔区委组织部
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辽宁朝阳市第二医院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23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23年、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学历为普通高中起点统招本科,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医生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条件详见《朝阳市第二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6.考虑到个别岗位人才紧缺的情况,未能被所报岗位录用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后医院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
(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我院人员编制情况,此次招聘人员计划23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朝阳市第二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健委全程参与指导下进行,招聘公告在朝阳市第二医院网站发布。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工作由朝阳市第二医院负责。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 年 7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24 日 17时(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朝阳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科[妇婴楼(3号楼)15楼]。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需下载《朝阳市第二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仅限报一个岗位,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至朝阳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签字”栏须手写。
3.报名时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生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和研究生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参加考核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数量比例限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二)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由9-11人组成面试答辩考核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在招聘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三)体检:设在朝阳市第二医院体检科,体检存在疑义人员,由上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复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及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体检费由报名者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政审):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或通过函调、远程信息获取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事项的,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市第二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对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反映,一时难以查清的,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依据事实予以缓聘或不予聘用。公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中,如发生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此次招聘同岗位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经朝阳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科以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报名者体检及其它事项,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第二医院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21-2920691(人力资源科)
朝阳市第二医院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