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漳州市诏安县招聘公办学校编外特岗高中教师27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高中扩容后高中教师紧缺的情况,保障全县高中校正常的教学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外特岗高中教师,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的学科和人数分别是: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3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5名,生物2名,体育1名,美术1名,音乐1名,计2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本科毕业证书的专业及报考学科,三者要一致;
 
  5.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9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诏安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外特岗高中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及复审
 
  1.报名及复审时间:2024年8月12-13日。
 
  2.报名及复审地点:诏安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小组现场报名。
 
  3.复审材料
 
  (1)《2024年诏安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外特岗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诏安县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外特岗高中教师报名汇总表》各1份(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考生本人要自己亲笔签名,具体见附件2、3),并同时将电子档打包、命名为“编外特岗高中教师-高中-学科-姓名”,发送至诏安县教育局邮箱zajyrsg@163.com。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4年7月3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审核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或单位公章。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招聘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考试,考试方式为片段教学,合格线为70分。考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三)体检
 
  1.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对象时如遇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五)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
 
  五、聘后管理
 
  (一)合同签订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公办学校编外特岗高中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内不得流动;劳动派遣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县教育局备案一份。
 
  (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月考核绩效奖金、课时补贴、年度考核奖金等组成,每年约7万元(含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由学校根据其所聘岗位的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效等进行发放。
 
  (三)编外特岗高中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要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编外特岗高中教师须在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离开教育教学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给予解聘。
 
  (四)编外特岗高中教师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教师招考、参军等四种原因,应提前告知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享受相应的年度考核奖及月绩效奖励工资。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诏安县教育局。
 
 
 
 
  诏安县教育局
 
  2024年8月7日

2024年福建漳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106人方案

  
 
  漳人社〔2024〕124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9月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人。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等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9.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0.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查看《2024年9月漳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漳州”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应在9月2日8:00—9月6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考后1—2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申诉审核
 
  9月3日8:00—9月8日17:00,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
 
  (四)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9月9日8:00—9月10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及时确认的报考人员,将视同为不参加考试,取消考试资格。一旦确认“参加考试”或“不参加考试”,则无法修改结果,请考生慎重选择。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4日10:00—9月27日23:59:59之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时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9月2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8日下午14:30—17:00《申论》。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合格线:两门考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总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各县(区)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六、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总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总分(即未加分)仍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漳州市文件规定属于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的内容统一为结构化面试。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福建就业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县(区)政府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印发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考试规则
 
  (一)起止时间界定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辅修专业)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考岗位要求2022、2023、2024届毕业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经省招生部门批准录取;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学历(位)于2022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时间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人员,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时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6.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7.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规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正在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可以凭已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户籍要求
 
  截至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人员。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四)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至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获得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运动员享受加分时,还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
 
  4.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4年10月8日8:00—10月10日17:00前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在“个人中心”—“最新报考详情”中的对应报考岗位,点击“加分申请”按钮,根据提示将加分项目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加分材料,预留因材料缺漏所需的补件时间。
 
  (五)其他
 
  1.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录用时的招考方案为准)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漳州市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市级所属事业单位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省级所属事业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单位同意),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附件2),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最迟可放宽到体检时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留意考务信息。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涉及到市直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到县(区)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已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主动放弃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报考人员在体检等后续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在体检及后续环节,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轮,各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涉及县(区)事业单位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进行递补。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7.报考者在接到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的调档通知书6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所有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县(区)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作出给予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有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方案中有关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服务年限、现役、在读等时限,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如报到时间、合同约定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8.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招聘岗位有关信息、专业是否符合要求、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咨询电话:0596—2024429;
 
  (3)报名技术问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右侧“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591—960进行咨询。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县(区)事业招聘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本方案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福建漳州市常山开发区招聘非在编人员2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常山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8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报名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日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联系电话:0596-6011056
 
  联系人:张远杰
 
  报名地址:漳州市云霄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云霄县云陵镇云平路43号一楼)
 
  (三)报名材料:
 
  1.《常山开发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登陆学信网查询打印);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16至21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职位后再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仔细对照职位资格条件,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确定自己符合本方案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合格线为55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报名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政审和聘用
 
  (一)政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无失信被执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聘用。政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云霄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派遣聘用手续。 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给予续签劳务派遣聘用合同。
 
  (三)考生放弃入职资格或入职后(2个月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同一岗位报考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常山开发区劳务派遣聘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给予发放,试用期满后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每年约4.5万。单位提供食堂用餐补助,不提供住宿。
 
  八、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福建漳州市云霄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27人方案

  
 
  为充实我县师资力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我县2024年各学段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2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职 位(学科)

招聘人数

岗 位 设 置

小学语文

4

陈岱中心小学1,马铺中心小学2,列屿中心小学1

小学数学

6

陈岱中心小学1,马铺中心小学2,列屿中心小学1,   云陵中心小学1,云开一校1

小学英语

5

陈岱中心小学1,列屿中心小学1,元光小学宝树校区1,莆美中心小学1,火田中心小学1

小学音乐

1

下河中心小学1

小学体育(男)

1

列屿中心小学1

幼儿园

2

实验幼儿园1,机关幼儿园1

初中语文

2

一中分校2

初中英语

1

云霄三中1

初中历史

2

实验中学1,竹塔学校1

初中地理

1

实验中学1

高中语文

1

元光中学1

初中物理

1

元光中学1

合计

27

 
 
 
  二、招聘条件
 
  1.与2024年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正式编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条件一致。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审、体检、考核、选岗等均参照《2024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2.须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报考本县的教师优先招聘,若招聘名额未满,再招聘报考外县(区)的教师。
 
  3.我县已聘用的编外教师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206室。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2024年云霄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逾期视为放弃。本表一式二份,粘贴小2寸相片。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以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招聘考试的个人成绩为依据,在本次招聘编外教师报名截止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在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时,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卷面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资格复审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县教育局及漳州市云霄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交: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②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成绩报告单;
 
  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请按序提供)
 
  五、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六、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及漳州市云霄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七、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卷面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管理与考核
 
  1.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编外教师与漳州市云霄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漳州市云霄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事宜。
 
  2.所招聘的编外教师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必须能正常参加工作,否则不予聘用。
 
  3.所招聘的编外教师由用人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业绩不达标、不遵守师德规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责的,用人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由县教育局与漳州市云霄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
 
  4.我县编外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教师招考、参军等原因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县教育局书面申请。
 
  (二)待遇
 
  经云霄县人民政府同意,编外教师年薪酬5.5万元。编外教师合约期为1年,合约期满,根据我县师资情况、学校考核意见等确定是否续签。
 
  咨询电话:0596-8532201,陈老师。
 
 
  云霄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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