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补充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3〕3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补充招聘4名高中教师和3名初中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通过引进人才方式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下称《计划表》)为准;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非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属于2024年毕业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8日18:00。现场报名不包括周末和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2.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网络报名请扫描报名材料发送到招聘专用邮箱:jxxjszp@163.com   。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9日12:00。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报名当日起2日内,由资格审查人员依据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4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24人,则需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的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中学教师岗位采取无学生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中高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两部分:一是无学生试教占60%,二是乒乓球专项技能测试占40%,乒乓球专项技能测试按照广西普通高考乒乓球项目的测试办法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聘请县外异地考官7人组成,其中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为4名,异地考官为3名,异地考官从其他县(市、区)选派。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上发布。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高中体育教师岗位专项技能测试单项成绩要达到24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七)成绩计算。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设筛选程序中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党建网等有关媒体网站公示;招聘单位同时在本单位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218685,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0772—6213392。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广西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是来宾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范围
 
  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差额拨款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应该符合《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来办发〔2019〕19号)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三)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3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及会计学类专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4年9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202室(来宾市兴宾区铁北大道300号);网上报名电子邮箱:lbsjyjczx@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商调。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经研究后可不进行商调。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洪超,0772—4299009)。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9月3日

2024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控制数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9日至200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务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各1份)、1寸免冠证件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xxjgswglj@163.com,但须在9月4日18:00前,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后勤服务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方式进行,侧重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及公示后录用。
 
  六、工资待遇
 
  除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社保外,试用期1500元/人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辞退。试用期满后,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金编〔2016〕17号文件规定,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人(含养老、医保、失业等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在聘用期间,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称职(含合格)以上等次的,从聘满次年第一个月起在上一年度工资标准基础上的月工资标准增加100元(最高不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同时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励待遇;依法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实行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6217180。
 
 
 
  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控制数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9日至200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务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各1份)、1寸免冠证件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xxjgswglj@163.com,但须在9月4日18:00前,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后勤服务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方式进行,侧重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及公示后录用。
 
  六、工资待遇
 
  除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社保外,试用期1500元/人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辞退。试用期满后,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金编〔2016〕17号文件规定,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人(含养老、医保、失业等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在聘用期间,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称职(含合格)以上等次的,从聘满次年第一个月起在上一年度工资标准基础上的月工资标准增加100元(最高不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同时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励待遇;依法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实行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6217180。
 
 
 
  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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