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30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对个别招聘岗位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的,以此类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4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汉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0916—262860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8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08:00至10月16日18:00,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汉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6—262860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陕西汉中市中医医院招聘30人公告

  
 
  根据汉中市卫生局、汉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下发汉卫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经汉中市卫健委批准,结合我院业务发展情况,2024年计划就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
 
  一、招聘名额
 
  共计30个岗位(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2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调剂、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www.hzszyyy.net),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中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7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汉中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下载公告附件2《汉中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资格初审。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件资料,详见附件5《汉中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资料汇总》。
 
  4.报名确认。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医院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能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不满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方式: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4:6加权。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成绩再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聘用,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职位表中岗位说明的顺序优先。
 
  4.其他说明: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医院官网。
 
  (四)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体检
 
  1.签订聘用意向协议: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
 
  2.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材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汉中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空缺岗位调剂
 
  空缺岗位调剂视此次招聘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如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在招聘公示结束后实施。参加调剂的人员应为参加本次招聘面试且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并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调剂。具体详见汉中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hzszyyy.net)发布的调剂公告。
 
  (八)终审、聘用
 
  公示期满后,医院对所有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及个人档案进行终审,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与其他单位产生的纠纷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其他说明
 
  1.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有关公告信息,保持通信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如因个人原因在任意招聘工作时间节点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5300098 5371645
 
  举报或投诉电话: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2639569
 
  汉中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5300118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准考证.docx
 
 
  汉中市中医医院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陕西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210人公告

  
 
  根据《汉中市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汉中市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市2024年下半年征兵实际情况,面向汉中市参军服义务兵役青年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带编入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10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带编入伍,计划见《汉中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汉中市各县区义务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初审初检确定为预征对象后方可报考;
 
  2.符合从汉中市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条件(汉中籍或在汉中就读),且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县区为参军应征地所在县区,不得跨县区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但还未毕业的2024年大学毕业生(即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2.招录(聘)到汉中市范围内的有服务期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参军入伍或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应征报名
 
  1.时间:下半年网上应征报名截至2024年8月10日18:00。
 
  2.方式:应征高校毕业生自行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带编入伍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完成大学生预征对象的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要求:
 
  (1)带编入伍男兵报考人员按照征兵应征县区选择报考所在县区,带编入伍女兵按照全市女兵岗位报考;
 
  (2)报考带编入伍时上传《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因女兵征兵程序不同,可提交征兵网网上征兵报名截图。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征兵办组织实施,对照带编入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对个人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上传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版。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有关事项,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无法修改个人信息。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笔试资格复审。在全市完成征兵体检初检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征兵体检不合格人员予以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参加带编入伍笔试资格,并及时反馈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参加笔试环节带编入伍考试人员。
 
  (三)笔试
 
  笔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预计在8月中下旬,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4.开考比例。本次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5.公布成绩并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并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照带编入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不足1:1.5的全部进入面试。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统一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带编入伍人员。
 
  (六)资格终审
 
  资格终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
 
  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县区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县区带编入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县区带编入伍资格终审人员,对因未定兵造成的计划空缺不予递补。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终审情况确定拟带编入伍人员,资格终审合格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带编入伍工作的全过程,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请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务必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考,在带编入伍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带编入伍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公示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应聘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县区带编入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带编入伍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人选经查实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全市最终定兵结果及时反馈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签订退役就业协议书通知,由各县区人社局牵头对带编入伍人员与县区委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征兵办签订《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编制部门预留相应编制,带编入伍人员参军入伍。
 
  六、退役安排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服役满2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落户,由县区人社局牵头,商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编办、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退役人员专业特长和功绩制量化评分,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功绩制量化评分排在全市当年当次前5%的退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自动终止: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3.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自愿放弃安置的除外);5.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6.不服从安排的;7.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
 
  七、聘用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报到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进行功绩量化评分,并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确定当年当次前5%的退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到有空编的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其余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由带编入伍应征地所在县区人社局落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带编入伍招聘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带编入伍退役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社保、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带编入伍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市、县区人社局做好服役期满后事业单位岗位分配、聘用登记、定岗定级等聘用登记工作。
 
  八、驻村锻炼
 
  对完成聘用登记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落实驻村锻炼机制,除党组织关系转接到任职村外,其他关系均保留在聘用单位不变。驻村锻炼服务期限为5年。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布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安排到村(含涉农社区、不含城市社区)工作。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聘用到市直和县(区)直事业单位任职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一般安排到聘用单位乡村振兴联系村驻村锻炼;聘用单位未单独确定联系村,或聘用到镇(街道)事业单位任职的,由县(区)委组织部或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驻村,原则上应优先安排到市级及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和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荣誉称号的村锻炼。
 
  九、激励政策
 
  1.落实待遇保障。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驻村锻炼期间,除享受聘用单位各项福利待遇外,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同等的各类驻村福利待遇,费用同渠道保障。
 
  2.强化政治激励。对任村支书助理满2年以上、实绩突出的,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推荐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按法定程序推荐担任“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作为各级受表彰对象或“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3.大力提拔使用。对驻村锻炼满3年、年度考核两次(含两次)以上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优先晋升到事业单位八级职员,或优先到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任职;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驻村锻炼满5年、年度考核两次(含两次)以上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一般应晋升到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其中不少于1/3的应安排到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任职;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并优先调入有空编的市、县(区)级专业对口事业单位。对驻村锻炼满5年以后,继续留在镇(街道)或村工作的,且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按程序担任镇(街道)武装部长,或按照换届政策规定优先推荐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
 
  十、纪律监督
 
  带编入伍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和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带编入伍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带编入伍公告中涉及征集入伍、审批定兵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招聘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16—2628606
 
  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916—8110030
 
  附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陕西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6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汉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0916—262860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6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6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8:00至4月3日18:00,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6—262860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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