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stiei.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1.报名时间:7月3日(周三)9:00—7月9日(周二)16:00;
2.资料上传:登录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stiei.cn/),下载并填写《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备案表》(附件3),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打包后一起上传到邮箱:345138345@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信息要与提供的材料的信息一致。
3.资格初审:7月3日9:00—7月10日16:00;
4.陈述申辩:7月3日—7月11日期间9:00—16: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3日9:00—7月1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个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学院组织人事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5332881-8812。未按时在网上上传应聘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WORD版本(附件2)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备案表》EXCEL版本(附件3)。
(2)证件照:2寸免冠照片(大于5KB且小于20M,jpg格式),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文件。
(3)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学历证明: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资质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任最高职务、所获最高奖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职人员提供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1.本次招聘03岗位直接组织专业考核,01、02岗位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7月19日(周五),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7月16日9:00至7月18日18:00前往学院门卫处领取准考证(苏州市桐泾北路仁安街8号),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https://www.stiei.cn/)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7月下旬公布,具体方式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https://www.stiei.cn/)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https://www.stiei.cn/)网站公布。
六、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本次公开招聘的考核(面试)工作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组织专业考核的岗位,考核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以考核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3.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组织专业考核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5.考核(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通过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https://www.stiei.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核(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stiei.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332881-8802。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332881-8811、0512-65332881-8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新城招聘”(http://www.szgthr.com)网站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 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2024年9月12日16: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http://www.szgthr.com/
(三)报名程序:
1. 信息录入:应聘者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 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 材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材料主要包括:
(1)《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四)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每天9:00—16:00(工作日期间)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5885399。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测试
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测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1.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000。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885399。
附件:
2024年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公益性岗位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 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9:00—2024年8月9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sxcjtysj@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01。
(三)报名材料: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6日至8月10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7591016。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508。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530。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公益性岗位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 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9:00—2024年8月9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sxcjtysj@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01。
(三)报名材料: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6日至8月10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7591016。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508。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530。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