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锦州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三批次)》(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定报考岗位后,请下载《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rsc@jzmu.edu.cn。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jzm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为面试考核。
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师德入口关,本次招聘考核将加强对应聘人员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方面的评价与考量。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参加面试的外地应聘人员可凭面试期间的火车票报销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如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早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报销硬席卧铺票。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8.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设有配套待遇政策。具体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9.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及其它时间请通过邮箱咨询,我们会尽快给予答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学校:李老师,0416-3675023;
纪律监督电话:0416-3675033。
锦州医科大学
2024年7月2日
2024年辽宁锦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招聘4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锦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在编职工除外)。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三批次)》。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英语专业四级、PETS5可视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报考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且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可不要求外语水平。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计划信息表中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关注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的关于报名的通知,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测试为专业相关综合测试,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和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经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师德入口关,本次招聘考核将加强对应聘人员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方面的评价与考量。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将进行递补。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仅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非工作日时间请通过邮箱咨询,我们会尽快给予答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医科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锦州医科大学:张老师、李老师,0416-3675023;
附属第一医院:李老师,0416-4197481;
附属口腔医院:姜老师,0416-5084359;
附属第三医院:李老师,0416-3999276;
纪律监督电话:0416-3675033。
锦州医科大学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辽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三批次)》(附件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定报考岗位后,请下载《锦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rsc@jzmu.edu.cn。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jzm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为面试考核。
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师德入口关,本次招聘考核将加强对应聘人员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方面的评价与考量。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参加面试的外地应聘人员可凭面试期间的火车票报销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如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早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报销硬席卧铺票。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8.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设有配套待遇政策。具体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9.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及其它时间请通过邮箱咨询,我们会尽快给予答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学校:李老师,0416-3675023;
附属第一医院:韩老师,0416-4197084;
纪律监督电话:0416-3675033。
锦州医科大学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辽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20人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始建于1946年,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锦州,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作为国家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辽宁省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承担着辽宁省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任务。
因我院工作需要,现招聘护士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护理学专业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合同制护士招聘计划信息表》;
(六)相关资历或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所有环节信息均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中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者随时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招聘任一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 22日10:00-2024年8月 28日17:00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为:http://jzfy.vhzhaopin.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模式)进行注册报名。对岗位要求条件不确定的,请及时通过电话咨询。
3、报名流程:
(1)进入报名网站(http://jzfy.vhzhaopin.com/)点击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右上角头像选择-个人中心-进行简历基本信息完善-简历信息填写准确后点击保存-上传附件-返回首页最新活动进行岗位投递;
简历基本信息中,标有红色星号为必填项,必须全部填写。照片应小于1MB,否则照片上传不成功;岗位名称必须严格按照招聘信息表中内容填写,必须在“资格证书名称”处填写护士资格证书;
(2)上传附件内容按如下顺序(图片或PDF形式,每个文件均须标清文件名称,如附件1:身份证)
1)身份证;
2)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海外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
3)护士资格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下载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表样见附件2,务必确认表头是否完全一致)和《中国高等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表样见附件3);
5)同意应聘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不得隐瞒;
附件内容必须上传,否则报名系统默认为报名不成功,工作人员无法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应聘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应聘考生点击右上角头像-投递进程查看审查状态,显示-“笔试”,为通过资格审查;显示-“未通过”,为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继续应聘;显示-“待沟通”,请点击待沟通原因,每名应聘者可有一次补充材料机会,在9 月4日中午12:00 点前,将材料补充完整。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允许再作修改,所以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报信息。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医院官网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院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经研究确定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包括基本素质考核与专业考核,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待遇与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同级同类合同制人员享受相同待遇。
七、其他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第一学历为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指的是:由高中阶段直接升入全日制本科教育;
3. 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均视为自动弃权;
5.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医院将进行递补。医院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6. 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八、联系方式
让我们相约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这里,挥洒青春,不负韶华,遇见更好的自己;在这里,培养充满自豪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规划精彩的职业生涯之路;在这里,传承78载“博爱诚信、精益求精”的附一精神,不负时代,与医院共奋进,为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6-4197481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