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26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124个事业单位,共招聘426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3年    7月9日至2006年7月8日之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4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相关要求,其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教师岗位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9日每天9:00-17:00
 
  报名网址:https://www.hdjwrc.cn/(海淀教育人才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审核状态将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未经网上报名及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步环节。
 
  (二)现场确认
 
  须本人亲自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14:00
 
  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确认(详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下载打印后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北京市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已毕业的学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户口必须在京,需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5.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2-6项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初试(笔试)
 
  初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招聘单位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四)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五)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复试采取先试讲后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复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学科课程标准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试讲在15分钟左右完成。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复试成绩由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组成,其中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考试合格、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七)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开招聘的各环节,若遇特殊情况,我委将适时进行调整。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88487392  88472680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26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124个事业单位,共招聘426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3年    7月9日至2006年7月8日之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4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相关要求,其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教师岗位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9日每天9:00-17:00
 
  报名网址:https://www.hdjwrc.cn/(海淀教育人才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审核状态将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未经网上报名及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步环节。
 
  (二)现场确认
 
  须本人亲自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14:00
 
  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确认(详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下载打印后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北京市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已毕业的学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户口必须在京,需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5.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2-6项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初试(笔试)
 
  初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招聘单位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四)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五)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复试采取先试讲后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复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学科课程标准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试讲在15分钟左右完成。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复试成绩由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组成,其中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考试合格、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七)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开招聘的各环节,若遇特殊情况,我委将适时进行调整。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88487392  88472680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北京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4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拟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涉及30个事业单位214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中: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其中硕士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35周岁以下,年龄、学历等均须符合2024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另有两类人也可视同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相应岗位:
 
  一是截至2024年7月1日离校未就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2022、2023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的(指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社会人员可以报考,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八)社会人员,应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报考时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相关职业要求资格详见岗位其他条件;
 
  (九)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及打印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14:00—7月9日16:00
 
  报名网址:北京卫生人才网(bjwsrc.cn)区卫健委公开招聘栏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点击“下载现场审核单”下载《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手签姓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10日9:30—14:30
 
  现场确认地点:海淀区卫生学校南门西侧外会议室(海淀区永泰庄北路20号)。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3份(2份交招聘单位,1份自留);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交招聘单位的2张报名表上);
 
  (3)身份证;
 
  (4)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信(存档证不能作为存档证明使用)。有进京经历的,须提供进京相关材料。岗位中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务必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3)、(4)、(5)、(6)项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打印准考证
 
  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2日9:00,现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成绩查询),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应聘人员届时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jhd.gov.cn)以及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对外公布(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拟进入面试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综合汇总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jhd.gov.cn)以及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对外公布。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取第一名。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jhd.gov.cn)以及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对外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则不再顺延。
 
  (六)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备注
 
  (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88364072(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二)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监督:
 
  88364206(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三)招聘具体问题请咨询《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北京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4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拟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涉及30个事业单位214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中: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其中硕士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35周岁以下,年龄、学历等均须符合2024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另有两类人也可视同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相应岗位:
 
  一是截至2024年7月1日离校未就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2022、2023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的(指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社会人员可以报考,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八)社会人员,应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报考时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相关职业要求资格详见岗位其他条件;
 
  (九)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及打印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14:00—7月9日16:00
 
  报名网址:北京卫生人才网(bjwsrc.cn)区卫健委公开招聘栏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点击“下载现场审核单”下载《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手签姓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10日9:30—14:30
 
  现场确认地点:海淀区卫生学校南门西侧外会议室(海淀区永泰庄北路20号)。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3份(2份交招聘单位,1份自留);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交招聘单位的2张报名表上);
 
  (3)身份证;
 
  (4)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信(存档证不能作为存档证明使用)。有进京经历的,须提供进京相关材料。岗位中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务必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3)、(4)、(5)、(6)项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打印准考证
 
  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2日9:00,现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成绩查询),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应聘人员届时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jhd.gov.cn)以及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对外公布(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拟进入面试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综合汇总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jhd.gov.cn)以及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对外公布。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取第一名。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jhd.gov.cn)以及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对外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则不再顺延。
 
  (六)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备注
 
  (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88364072(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二)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监督:
 
  88364206(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三)招聘具体问题请咨询《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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