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承担全省教育技术理论和应用研究、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日常工作、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技术机构、教育技术学术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建设、各类教育技术和信息化培训及组织教育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4年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就读学校尚未统一发放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代替)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2025年3月底前。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到岗时间。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关办法执行,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面商。
 
三、招聘流程
 
1.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4年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自制)、学历学位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邮箱地址:eduhr@zjedu.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
 
2.资格综合筛选: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综合筛选,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向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反馈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3.考试:招聘考试原则上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初定在2024年8月中旬进行,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人数原则上在招聘岗位人数的3-5倍以内。笔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4.公示、聘用:面试结束后公布招聘结果并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和业务考核,考核环节由用人部门视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考核,合格后公布拟聘人选名单并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上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按照应聘者填报的岗位条件进行筛选,请应聘者在投报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协商不成,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不要轻信非官方网站的消息,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及财物安全,保证手机通讯畅通。
 
 
 
2024年7月2日

2024年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招聘3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所需经费自理。主要职责是为全省教育宣传工作服务。承担教育新闻宣传报道,负责教育类相关报刊编辑出版发行。承担省教育厅新媒体运行和教育舆情监测分析工作。承担中国教育报刊社浙江记者站日常工作。编辑出版《浙江教育报》《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幼儿教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科学24小时》,运营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教育之江”微博微信和浙江教育在线、锐角网及幼儿教育网三个网站。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全媒体采编岗位3人,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9月3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初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公共科目笔试后,根据本项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专业测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各占50%折算初试成绩,复试形式为面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
 
1.初试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新闻采编业务测试,内容是全媒体采编相关的综合和业务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测试日期以通知为准。
 
专业测试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
 
复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适应能力、沟通协调、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复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zjjyzx.com,通知公告);
 
2.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zj.gov.cn,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教育在线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008938(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0571-87778003(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纪检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78026(周老师)。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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