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充实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办文〔2019〕67号)和《新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新办文〔2020〕3号)文件规定,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新林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林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招聘1个岗位2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2024年新林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1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六)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七)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在读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工作由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新林区政府网站(http://www.dxalxl.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15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新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0457-3181079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1寸照片5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照片背面需标注考生姓名);
(3)下载并用A4纸打印《新林区2024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4)在职人员(含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
(5)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缴费标准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取最高成绩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各招考环节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办文〔2019〕67号)、《新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新办文〔2020〕3号)文件规定和新林区人民医院实际,为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计划招聘1个岗位3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条件;
(四)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9日后出生)
(六)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七)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在读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工作由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新林区政府网站(http://www.dxalxl.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新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0457-3181079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1寸照片2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照片背面需标注考生姓名);
(3)下载并用A4纸打印《新林区2024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4)在职人员(含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
(5)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缴费标准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取最高成绩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各招考环节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办文〔2019〕67号)、《新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新办文〔2020〕3号)文件规定和新林区人民医院实际,为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计划招聘1个岗位3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条件;
(四)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9日后出生)
(六)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七)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在读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工作由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新林区政府网站(http://www.dxalxl.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新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0457-3181079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1寸照片2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照片背面需标注考生姓名);
(3)下载并用A4纸打印《新林区2024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4)在职人员(含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
(5)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缴费标准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取最高成绩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各招考环节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2024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地直单位选调76人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地直单位干部队伍力量,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大兴安岭地区直属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76人。具体选调职位详见选调职位计划表(附件1、2)。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参公)职位选调对象:大兴安岭地区各级机关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职位选调对象:大兴安岭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正科级领导职务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为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职务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及以后出生),报考科员职位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
地直事业单位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及以后出生),要求的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项目生基层服务经历);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选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9日—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一楼(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86号)。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
(2)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3)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在同一页);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材料;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选调职位笔试竞争开考比例应达到1:3,若低于1:3比例的,缩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的分值计算。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于9月26日—9月27日期间到选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行政能力测验(100分)》×50%+《申论(100分)》×50%。考试内容结合基础知识、时政热点、公文写作等重点测试参加考试人员基础知识及文字综合等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考试注重测评参加考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位胜任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批可适当降低面试竞争开考比例,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人选比例按1:1进行考察,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选调单位可采取实地走访、档案审核、查阅相关资料、考察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考察人选经审档后,缺少材料的需在问题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按时限报送、逾期补充不全材料或审核仍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研究决定与公示。各选调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五)试用与任职。各选调单位要加强对选调人员的跟踪考察,需对选调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原则上相关手续应在试用期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试用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工作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选调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考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有关单位向报考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参加考试人员在选调工作各环节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填写《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承诺书》(附件4)。
(二)报名者需密切关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官方网站(http://www.dxal.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报考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选调可能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