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安徽阜阳太和县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公告
为做好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经太和县卫健委、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同意,现就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21名,招聘计划(岗位)(见附件)等信息于7月9日起同时在太和县人民政府(https://www.taihe.gov.cn/)、太和县中医院官网(http://www.thzyy.com/)上发布。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县中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
招录的人员应具有的学历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具有相应学位)。按照《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考生请于7月26日至7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纳笔试费用
报考202401-202405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7月29日18:00前登录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专业测试考试费用缴纳另行通知);报考202406-202419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人员,登录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考试费用,具体时间等相关要求,后续通知。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笔试费用45元/每人每科、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标准收取。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202401-202405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202401-202405岗位)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太和县中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试卷满分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至15日从http://thzyy.pzhl.net/index.php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在太和县中医院官网(http://www.thzyy.com/)进行公示,考生请自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六、资格复审
(一)岗位代码202401-202405
资格复审由太和县中医院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二)岗位代码为202406-202419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都参加资格复审,原则上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2: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直接打印)等材料。岗位要求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考生放弃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由县委卫健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进行监督,太和县中医院负责实施。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以及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5〕185号)要求组织,并按规定在太和县中医院网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等事项。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人员须达到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太和县中医院网站上公布。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一)岗位代码为202401-202405:计算公式:《专业科目》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二)岗位代码为202406-202419: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考生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官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以住培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待当年住培考核合格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入岗培训不合格或入岗后连续两次未考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卫生资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管理,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县中医院负责解释。太和县中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信息咨询电话:0558-8519581
监督举报电话:0558-8583626、0558-858356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太和县中医院
2024年7月9日
2024年下半年安徽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23〕137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下半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使用高校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3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符。涉及“学历”“专业”有关具体事宜,本公告未明确的,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www.apta.gov.cn/Officer/FQnADetail/676)中报考条件的第20条,“2024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3月1日发布,可登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相关条款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5日起同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czvt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17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8月17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8月19日18: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8月19日至8月2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3楼)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高层次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笔试
参加笔试的岗位代码为2024701、2024702、2024703、2024704。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教育、时政、写作等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29日至30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超过15人的其他岗位需加试笔试(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是否超过15人,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同上。
笔试(加试)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成绩将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最终成绩;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15名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其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笔试岗位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业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其中业绩要求参照附件3《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2号)文件执行。)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本次招聘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2、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成绩如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7天。
2、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92446(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566-202322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08862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下半年安徽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23〕137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下半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使用高校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3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符。涉及“学历”“专业”有关具体事宜,本公告未明确的,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www.apta.gov.cn/Officer/FQnADetail/676)中报考条件的第20条,“2024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3月1日发布,可登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相关条款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5日起同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czvt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17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8月17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8月19日18: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8月19日至8月2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3楼)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高层次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笔试
参加笔试的岗位代码为2024701、2024702、2024703、2024704。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教育、时政、写作等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29日至30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超过15人的其他岗位需加试笔试(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是否超过15人,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同上。
笔试(加试)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成绩将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最终成绩;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15名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其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笔试岗位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业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其中业绩要求参照附件3《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2号)文件执行。)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本次招聘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2、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成绩如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7天。
2、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92446(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566-202322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08862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下半年安徽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位于巢湖市中心,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安徽省第六康复医院(俗称三康医院),是一所集中西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诚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所有报考人员无特殊要求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七)学历要求:
硕士: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要求本科学历为5年制/4年制,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临床、医技岗位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本专业或临床医学类;
本科: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学制为5年制或4年制。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八)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岗位要求四证齐全,四证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4年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一致。历届毕业生要求截止报名时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安徽优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化招考平台(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63)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00至9月1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4年9月2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16:00前通过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202409001岗位除外)。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4:3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人员的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分数相同,以面试主考官打分成绩确定最终人选)。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主考官打分成绩确定最终人选。
5、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手续、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市八院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面试费用80元/人。
(三)政策咨询电话:0551-82185916(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82185917(监察室)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8156024674(报名平台)
(四)查询网站:
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网站(www.hfdbyy.com)
安徽优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化招考平台(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