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招录辅助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为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通州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3名辅助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应急管理工作,抗压能力强,能应对紧急突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4.有工作单位的,需征得现有工作单位同意;
 
  5.所聘岗位需值夜班和外出执勤;
 
  6.有C1驾驶证,能熟练开车。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304室),联系电话:86540311。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及其他证明专长的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进行调整(至少达到2:1)。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综合能力考评
 
  综合能力考评由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适岗评价和面试,适岗评价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照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综合能力考评成绩按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同一职位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六、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本公告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9人通告

  
 
 

2024年江苏南通市肿瘤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人通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肿瘤医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通市肿瘤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3年8月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通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8.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或有效合格证明;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资格。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其本科须为普通高校毕业且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10.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底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11.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1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南通市肿瘤医院人事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rszp.ntzlyy.cn:9081/)。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8月31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8月31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9月1日16:00。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及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肿瘤医院官网(https://www.ntzlyy.cn/Home.html)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门户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无岗位符合改报可联系单位退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3:1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确认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网签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成绩单(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5.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有效证明;
 
  8.在职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9.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10.论文、获奖证书;
 
  11.国(境)外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凡报考人员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一次性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报名信息中存在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面试考务费100元/人,资格复审当日收取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肿瘤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南通市肿瘤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务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医师执业资格超过注册时间未注册的,且在聘用前不能提供临床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肿瘤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6712008
 
  九、本《通告》由南通市肿瘤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712070
 
 
  南通市肿瘤医院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刑事处罚正在服刑、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递报名资料方式,邮箱:hmfyzzb@126.com。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8:00至2024年9月20日17:00。
 
  3.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如实填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电子彩照1张;②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③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
 
  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负责网上报名材料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未到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报名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网站(fy.haimen.gov.cn,下同)公告。
 
  5.报名成功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录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告。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6.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一)驾驶员岗位
 
  1.考试采取面试和实地测试的形式。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成绩按照面试占40%、实地测试占60%合计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辅警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思想素质、法学知识水平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招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和岗位匹配能力,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的,须在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比例计分确定,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后在海门法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原签订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781170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513-80781132。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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