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补充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的通知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5.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hilongqu.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9∶00至7月29日17∶00,登录报名指定网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4年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行报名。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考务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30kb以下,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30日下午17:00,石龙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与减免考务费
 
  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7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两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共计60元)进行缴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拟聘用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2024年8月2日17∶00前,通过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前。
 
  办理方法: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
 
  低保、特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lqrsjrsk@163.com。
 
  5.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根据石龙区政府网(http://www.shilongqu.gov.cn/)最新发布的通知,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及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符合本次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向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26号)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具体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1)《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5)本人有效身份证;
 
  (6)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期间需要提供个人人事档案。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和监督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石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考务电话(工作日):0375-2528086
 
  监督电话(工作日):0375-7069605
 
  考务邮箱:slqrsjrsk@163.com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平顶山市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导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pds.gov.cn/)和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pd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6日至9月25日24:00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及复审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以电话通知告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体检与考察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报名人数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准,考试、体检与考察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及资格复审等程序,并及时关注电话或邮件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dssyjjrsk@163.com,联系电话:0375-2633026,监督电话:0375-2633127。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专业
 
  平顶山市专用通信局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二、应聘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获取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2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之后出生);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技术;具备市招才引智有关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投递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线上报名请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在职人员应聘须有本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线下报名
 
  2024年9月7日至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报名。
 
  线下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须有本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通过资格审查的,与应聘人员签订《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引进人才意向书》,签订后不得再更改报名岗位。
 
  四、考试、体检与考察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考试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我单位将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后续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我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ds.gov.cn/)发布。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5-2662286
 
  监督电话:0375-2666856
 
 
 
  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人社〔2020〕63号)等文件精神及河南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安排,结合工作需要,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于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财政全供正处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 名,硕士研究生2名。
 
  1.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能源化工检测科研岗1名。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2.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检验检测岗1名。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农学植物生产类;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3.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检验科研岗1名。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具有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热爱检验检测事业,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够胜任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线上投递简历,报名时间为: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线下报名方式:2024年9月7日至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在职人员报考须有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与应聘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另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通过资格审查的,签订《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引进人才意向书》,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与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制定,并在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pds.gov.cn/)上发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及资格复审等程序,并及时关注邮箱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5-2588186、0375-2588176
 
  监督电话:0375-2588128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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