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叶县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小学教师方案

  
 
  按照《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平退役军人〔2024〕53号)要求,经叶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单列计划招聘小学人事代理教师5名(非在编)。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和《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编外人事代理工作的意见》(叶政文〔2018〕111号),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根据各学校岗位实际,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选岗分配到各需求学校任教,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岗位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三、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市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
 
  (四)原则上具备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原则上32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人员放宽到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放宽到40岁:一是服役期满12年及以上,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二是具有5年以上在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三是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陆网址http://yxzj2024.wykjnet.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18日17:00
 
  报名要求:
 
  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j2024.wykjnet.cn),按系统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18日18:00。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若在报名时间内可更改报考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开通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375— 8058001。
 
  3.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18日19:00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减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4年7月18日19:00前
 
  办理方法:
 
  符合条件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用缴费,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xgkzp2020@126.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8058001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场。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查等环节需要出示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妥善保管。
 
  笔试共一场。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征信证明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面试通知单规定为准。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的打印时间以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体检后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县招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结果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将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监察,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形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8058668
 
  本方案由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8058001
 
  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湛河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湛河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93名,幼儿园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
 
  4.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见附件2);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相应的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见附件2)。
 
  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同时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5.年龄要求
 
  专科、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必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
 
  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现场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持有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视为符合小学科学岗位教师资格条件要求。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退役军人倾斜政策
 
  根据《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平退役军人〔2024〕53号)精神,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在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可享受以下倾斜政策:
 
  (1)退役军人报考时年龄放宽2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服役满12年及以上,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
 
  ②具有5年以上在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③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
 
  (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纪律审查的。
 
  4.近5年以来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已被湛河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q.gov.cn/)发布招聘简章。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后续有关公告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17日8:00至7月19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q.gov.cn)或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http://pdszhqzj.wykjnet.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
 
  (1)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
 
  (3)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
 
  (所上传电子照片用于招聘工作各环节核对考生身份信息,请务必按要求上传,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上显示的信息一致。
 
  特别说明:
 
  (1)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须上传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其它报考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须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未生成证书编号的,“教师资格证编号”一项暂填17位0。
 
  (2)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均视为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后方可报名。各类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编外教师)报考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开具时间应在网上报名时间之前,有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应在网上报名时间之前。)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17日15:00至7月20日17:0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并提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提交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21日10:00前按照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成功后,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请务必妥善保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先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成功后可于2024年7月22日12:00前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以下材料扫描件(PDF版)发送至zhqjtjrsg@163.com,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考务费予以退还,逾期不再受理。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退还所缴考务费。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招聘简章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进行报名考试的,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加分证明材料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1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加分,请于2024年7月22日(9:00-11:30,15:00-17:00)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A4纸)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员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学生及班级管理等。
 
  考生参加笔试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按照笔试公告有关要求打印)。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分别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则组织现有应试人员进行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面试考官组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本人携带诚信报考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学位证书、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指纹、图像采集,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生参加面试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学历也相同时优先取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空缺名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考核对象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在职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基金,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及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四)由湛河区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后续逐步解决聘用人员编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通过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湛河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并认真了解指定网站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4963375
 
  招聘咨询电话:0375—7658023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平顶山市湛河区2024年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卫东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平顶山市卫东区11家事业单位,拟招聘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一致学位的毕业生;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本科学历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干部年龄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4年7月31日至8月8日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公开发布。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8月12日17:00之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4年8月13日17:00之前,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两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考务费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证明、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及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1:00前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wdrsjrsg@163.com。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6、各拟招聘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8月15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卫东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4日(9:00-17:00)将《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验证标志),网上打印的《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附件4),报考0101、0102、0201、0202、0301、0302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组织领导、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7019646
 
  0375—3992783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93020
 
  附件: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新华区用人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平顶山市新华区28个部门29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各岗位年龄需求见附件1。“五星”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干部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见附件1)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考生以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具备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有关公告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www.xinhuaqu.gov.cn)官网(该网站是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新华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pdssxhqrsj)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此带来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4年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无美颜,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
 
  2.报考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保持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专业(学科)门类严格按照专业目录掌握,学位授予门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学科)划分依据。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前,须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逐一对照,结合报名系统提示,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提交审核成功的,即为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8月16日17:00前如实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8月16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职位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或虚假填写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24年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后续使用。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之后于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7:00,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减免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2024年8月17日17:00前。
 
  办理方法: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在扫描件上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或低保证(原件扫描件)。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hqrsjrs@126.com,工作人员将按工作流程办理退费。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2288058(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笔试公告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华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平均分+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平办【2013】10号)精神,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且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大学生,符合本次报考资格条件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向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7室提交材料(平顶山市启蒙路和光明路交叉口东北角向北20米左右人社局二楼207室)。
 
  ①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5)《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②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4)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4)。
 
  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再受理。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2024年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一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考察其身心健康状况、任职回避情形、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将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区纪委监委对考试进行全过程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4938065;
 
  政策咨询电话:0375——2288058;
 
  本方案由平顶山市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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