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722095417)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期间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5.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公告发布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鹰潭市余江区。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余江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余江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工作由鹰潭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最终面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余江公安分局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见附件4)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党委研究批准,之后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市人才云、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微信公众号和中智鹰潭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01--586802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01--6281666
 
  3.监督电话:0701--588621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8月6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六、本公告由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江西鹰潭市事业单位面向鹰潭市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体育局、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运动队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体人字〔2020〕7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运动队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体人字〔2021〕1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运动队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体人字〔2022〕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稳定运动员队伍,促进鹰潭市体育事业发展,现就做好2020、2021、2022年度鹰潭市优秀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成绩要求
 
  (一)单位名称:鹰潭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岗位名称:教练员(武术)
 
  招聘人数:1人
 
  成绩要求:曾取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或获得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二)单位名称:贵溪市第九中学
 
  岗位名称:体育教师(跆拳道)
 
  招聘人数:1人
 
  成绩要求:曾取得世界级比赛前八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洲际比赛前六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或全国性比赛前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得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举重或武术运动健将称号。
 
  (三)单位名称:余江区第四中学
 
  岗位名称:体育教师(拳击)
 
  招聘人数:1人
 
  成绩要求:曾取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或获得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一类运动员
 
  1、曾取得世界级比赛前八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洲际比赛前六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或全国性比赛前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
 
  2、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得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举重或武术运动健将称号。
 
  (二)二类运动员
 
  曾取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或获得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并有报考意向的运动员,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成绩证明、成绩册、秩序册、注册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表(见附件),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9:00至16:00)前往鹰潭市体育局办公室(206)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701-6222056。招聘单位将对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将纳入考核名单。
 
  四、考核方法和内容
 
  (一)面试。本次就业招聘根据省体育局、省委编办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体人字〔2018〕3号)精神,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等能力。面试考官由市人社局负责异地聘请,面试考官评分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按照排序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待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负担。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入闱人员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考察结束后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考察材料报送市体育局,由体育局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
 
  五、公示和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市体育局:0701—6222056(市体育局办公室)
 
  市人社局:0701—6440388(事业单位管理科)
 
 
  鹰潭市体育局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江西鹰潭市事业单位面向鹰潭市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体育局、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运动队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体人字〔2020〕7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运动队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体人字〔2021〕1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运动队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体人字〔2022〕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稳定运动员队伍,促进鹰潭市体育事业发展,现就做好2020、2021、2022年度鹰潭市优秀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成绩要求
 
  (一)单位名称:鹰潭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岗位名称:教练员(武术)
 
  招聘人数:1人
 
  成绩要求:曾取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或获得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二)单位名称:贵溪市第九中学
 
  岗位名称:体育教师(跆拳道)
 
  招聘人数:1人
 
  成绩要求:曾取得世界级比赛前八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洲际比赛前六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或全国性比赛前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得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举重或武术运动健将称号。
 
  (三)单位名称:余江区第四中学
 
  岗位名称:体育教师(拳击)
 
  招聘人数:1人
 
  成绩要求:曾取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或获得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一类运动员
 
  1、曾取得世界级比赛前八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洲际比赛前六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或全国性比赛前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
 
  2、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得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举重或武术运动健将称号。
 
  (二)二类运动员
 
  曾取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或获得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并有报考意向的运动员,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成绩证明、成绩册、秩序册、注册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表(见附件),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9:00至16:00)前往鹰潭市体育局办公室(206)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701-6222056。招聘单位将对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将纳入考核名单。
 
  四、考核方法和内容
 
  (一)面试。本次就业招聘根据省体育局、省委编办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体人字〔2018〕3号)精神,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等能力。面试考官由市人社局负责异地聘请,面试考官评分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按照排序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待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负担。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入闱人员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考察结束后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考察材料报送市体育局,由体育局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
 
  五、公示和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市体育局:0701—6222056(市体育局办公室)
 
  市人社局:0701—6440388(事业单位管理科)
 
 
  鹰潭市体育局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江西鹰潭市余江区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30人方案

  
 
  为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压力,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区2024年备案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纪检监察、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成员从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等单位抽调。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负责招聘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余江区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教师体检办法》。
 
  3.2024年8月31日之前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4.2024年8月31日之前须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教师,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材料)。
 
  5.报考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6.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招聘工作相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余江区政府网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7月30日17:30。
 
  2.报名地点:余江区经济大厦三楼0347会议室。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2024年余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结果,报考教师所提供材料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4日,地点:余江区第四小学。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命题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3.试题类型和分值: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教师名单并公示,如入闱面试人员比例未达到1:2,则按比例核减名额,如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评委: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随机抽取外地评委。
 
  2.面试内容:简笔画、讲儿童故事、自弹自唱儿童歌曲、舞蹈表演四个项目总分100分。
 
  3.面试流程:考生先在候考室内统一完成命题简笔画,之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到备考室,准备规定内容儿童故事及自弹自唱儿童歌曲项目,10分钟后再到面试考场逐个完成讲儿童故事、自弹自唱儿童歌曲、舞蹈表演(自备)三个项目:
 
  (1)简笔画:时间为10分钟,规定内容,形式不限,绘画工具自备,画纸(A3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分值为20分。
 
  (2)讲儿童故事:规定内容,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30分。
 
  (3)自弹自唱歌曲:规定内容,时间为4分钟,现场备有钢琴,需要其他乐器自行准备,分值为30分。
 
  (4)舞蹈表演:时间为3分钟,自备舞蹈作品,现场备有带USB接口播放器(也可自带播放器),其他所需物品由考生自备,考试时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在无音乐的情况下,完成舞蹈表演,分值为20分。
 
  面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地点和时间
 
  面试地点:余江区第四小学
 
  面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
 
  6.其他:①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按入闱面试人员1:2核算后的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面试时其中一项成绩为零的考生成绩不计入该考生所在职位(面试小组)平均分基数。
 
  ③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评委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五)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招聘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公示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取讲儿童故事、自弹自唱儿童歌曲、舞蹈表演、简笔画成绩高者),并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核
 
  1.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调阅拟聘用人员档案,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
 
  2.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八)选岗和培训
 
  1.由选岗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按选岗顺序轮到选岗时仍未赶到签约现场者,将视为放弃优先选岗权,顺延到最后选岗。选岗不能由他人代选代签。
 
  2.由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拟聘用教师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
 
  五、备案制人员管理
 
  1.此次招聘的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与聘用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学年,续聘三学年一聘。
 
  2.备案制教师纳入所在学校教师统一管理范围,人事档案由区教体局统一管理,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3.备案制教师如需解除劳动合同或参加其他公开招聘考试,需提前3个月告知所在单位,并经区教体局同意。
 
  六、备案制教师福利待遇
 
  备案制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一)工资福利待遇
 
  1.不上编制,不享受市级以上文件规定的在编人员及在编人员退休后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边远山区津贴、乡镇补贴等)。
 
  2.第一年按见习期发放工资,以后年度工资由人社局按同等在编幼儿教师核定发放。
 
  3.除第1条规定的外,其他福利待遇与在编幼儿教师同等享受,包括13月奖励工资、月度专项绩效奖、年终一次性绩效奖等。
 
  (二)社会保障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缴纳职业年金。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按在编幼儿教师同等比例核岗,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后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按政策兑现待遇。
 
  七、本方案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区教体局:0701—5888620 ;区人社局:0701—5881360;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01--5886210。
 
 
 
  余江区教育体育局
 
  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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