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蚌埠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蚌埠高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00至9月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9月7日12: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7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8日17:00前通过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4.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9日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9月9日9:00-16:00。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9月12日9:00至9月15日8:3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考生须参加。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A类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具体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其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200分。
 
  对于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3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创新大厦607,联系电话:0552-4099339)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1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
 
  笔试成绩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5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还须达到该岗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高新区管委会、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办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相关事宜
 
  1.政策咨询电话:
 
  蚌埠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2-4099339;
 
  监督举报电话:蚌埠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办0552-4098110。
 
  2.未尽事宜由蚌埠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安徽蚌埠高新区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要求;
 
(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6.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人员;
 
3.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人员;
 
6.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拟招 聘数

招聘要求

备注

学历

专业

年龄

工作经历

其他

要求

综合执法岗

01

2

本科及以上

土木类(0810)

建筑类(0828)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5年以上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市政、园林、污水管网管理工作经历

因岗位特殊性适合男性报考

 

经济管理岗

02

1

工程管理(120103)

工程造价(120105)

45周岁及以下

具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预结算工程审计工作经验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含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7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报名期限内,报考人员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注册个人账户并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确保所填、所用信息真实、准确。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登录进行报名,报名前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网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查询与修改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后,于7月22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7月23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信息。
 
6.网上打印资格复审表与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7月24日12:00前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打印资格复审表,并于7月25日、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至蚌埠市绿地珠峰大厦A座5层506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专升本须同时提供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历认定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自行打印《现场资格复审表》(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下载打印)等材料。
 
注意: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复审。
 
7.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适合招聘岗位须具备的必要素质及潜能。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若非党员、退伍军人或同为党员、退伍军人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将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取得体检结果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予以聘用。
 
五、聘用与待遇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由区人才中心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服务期初次签订2年合同。工作服务期初次签订2年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里扣除由本人承担),录用人员享受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蚌埠高新区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须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单位可以拒绝办理报到手续,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拟聘用前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蚌埠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后续相关信息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4099339
 
监督电话:0552-409811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52-3286212;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特此公告。
 
蚌埠高新区人社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安徽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招聘25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和《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蚌政办〔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5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表中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聘任在高级职称岗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不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7.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19日(含)之前取得所在单位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其中:蚌埠市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同意报考意见书见附件2)
 
9.具备相应或高于招聘学段,并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任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含市级教育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青年骨干教师等相应层次的表彰)。
 
2.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电教部门组织的“数据驱动因材施教”优质课、教师“四赛”市级总决赛(不包括单项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5.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五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或市级及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三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等媒体发布。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2024年蚌埠市辖区中小学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0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0日12:00前改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其中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要求学位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资格条件中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6)同意报考意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日内进行一次改报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公布。
 
(五)专业测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本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考生免缴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1.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90分,答辩1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分数当场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需按规定要求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报考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考察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考察前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552-4099875(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
 
0552-4099230(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纪委)
 
0552-4099117(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蚌埠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安徽蚌埠高新区面向乡村学校选调教师5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程序,优化结构,激发活力,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新区乡村中小学选调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工作实绩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调的用人机制。
 
二、选调计划
 
计划在高新区乡村学校选调5名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中学教师2名,小学教师3名。
 
三、选调条件
 
(一)在高新区任教,获得市级优质课评选、岗位研修、基本功大赛等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通过选拔参加省级比赛的教师,考察合格,可以根据教师意愿,直接调入城区学校任教。
 
(二)参与中小学教师选调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身体健康。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高新区乡村学校教龄满三年的教师(截止2024年6月)。
 
3.报考人员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或在区级教科研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在市级教科研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6.上一学年教育教学成绩位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等以上。(小学中心校出具证明,中学由教务处出具四校联考成绩证明)。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及相关后续事宜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7月1日下午下班前,由学校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意报考证明、量化评分表(须附教务处审核后的相关材料)、个人考察材料(学校近三年考核综合鉴定)、个人报考承诺书等材料交区社会事业局。
 
(三)程序
 
1.量化评分:区社会事业局制订《高新区教师选调量化评分表》,联合组织、纪检部门成立评议小组,根据《评分表》对参加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评分,参选教师量化得分,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中学前6名,小学前9名进入第二轮选拔。如最后一名量化考核分数相同,同时进入下一轮(如果中学报名不满6人,同时小学岗位报名达12人,核减中学岗位,增加小学岗位,若报名情况还有其他变化,具体选聘岗位由领导小组研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面试形式为10分钟无生授课(分值70分)和5分钟结构化面试(分值为30分),满分为100分。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现场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完成后,交工作人员复印。面试后现场公布得分。
 
3.公示:根据面试得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结果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如果同学科最后一名专业测试分数相同,则以量化考核分数高的为先。
 
4.考察:区社会事业局和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2024年秋季,根据需求分配,试用期一学期。
 
5.选调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正式留用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重新核定专业技术岗位,如相应级别无岗位空缺,须低聘至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在报考同一学科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交流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
 
(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其它事宜
 
1.本次公开选调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区纪工委监察办、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2.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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