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六安裕安区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人公告

 

经研究,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裕安区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4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1.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岗位的,须为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考差额补贴事业单位选调岗位的,须为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全额拨款或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考入我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区内选调范围为各乡镇、街道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教育系统选调岗位只面向裕安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教师(2019年及以前参加工作),且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各岗位选调范围详见《2024年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选调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具备选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
 
5.非教体局选调岗位区内报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务期满3年,时间从区内事业单位录用之日起计算到2024年7月10日;教体局选调岗位报考人员为裕安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教师(2019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职位、选调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裕安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裕安区政府网查询。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上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裕安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
 
(3)非教体局选调岗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1寸免冠证件照4张;
 
③符合所报名岗位身份编制考核等限制条件的有关材料(如招考录用、聘用文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④《2024年裕安区(非教体局岗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考试诚信承诺书》(用同一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编办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⑤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
 
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5)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见附件6)。
 
教体局选调岗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
 
②《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用同一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
 
③关于同意**同志参加2024年裕安区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考试的证明(附件4);
 
④同底一寸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证件照片4张。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名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须于7月26日下午2:30-5:30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重新填写,不用再重新报县区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笔试
 
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非教体局选调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教体局选调岗位笔试:
 
笔试科目一:《公共知识》,卷面分数120分,考察时政、教育理论、教师职业道德、写作能力,其中写作能力50分(写一篇作文);
 
笔试科目二:《专业知识》,卷面分数120分,考试内容为选调专业基础知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超过选调岗位规定学历应具备的水平。
 
报考专业限制岗位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都要考,报考专业不限岗位的只需考《公共知识》。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限制考生为120分(《公共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相加),专业不限考生为60分(即《公共知识》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笔试各科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裕安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时间为8月3日上午,非教体局选调岗位笔试时间上午8:00—10:30《综合知识》,教体局选调岗位笔试时间上午8:00—10:00《公共知识》,10:30—12:30《专业知识》。考场统一设在裕安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报考人员可在8月9日以后登录裕安区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1)非教体局选调岗位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2)教体局选调岗位根据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1.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2.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裕安区人社局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
 
3.面试时间为8月17日,考场统一设在裕安区,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非教体局选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教体局选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教育教学理论、心理素质、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所设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5.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6.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裕安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查看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非教体局选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并进行公示。教体局选调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各占50%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和选调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都一样的,以作文分数排序。如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并进行公示。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3.考察期间,选调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被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
 
4.考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决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时间将材料报送区人社局。
 
5.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此次选调录用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时间从录用之日起算。
 
本《公告》由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236216(区人社局)0564-3235065、0564-3235067(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0564-3301717(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64-3236003(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安徽六安裕安区罗集乡比选村级后备干部人选4人公告

 

为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工作,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罗集乡公开比选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就公开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比选计划
 
本次共公开比选村级后备干部4名。
 
二、比选对象及条件
 
比选对象为具有罗集乡户籍、婚嫁入本乡或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本乡户籍人口、比选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罗集乡或在周边具有固定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自愿在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5.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当年可拿毕业证的除外);
 
8.现役军人;
 
9.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10.其他不得参加比选的情形。
 
三、公开比选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填写《罗集乡村级后备干部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6)是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所需材料到罗集乡政府三楼党建办(315)报名。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比选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予以通过。不符合比选报名条件的不予通过;提交的证件、材料存在问题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补充完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反应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三)考察
 
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家庭情况等进行复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五)聘用
 
管理公开比选结束后,统一安排到村,试用期3个月,拟任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凡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条件成熟的,可按程序推选进入村“两委”班子。
 
四、其他事项
 
1.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应确定本人符合比选岗位资格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工作监督
 
比选工作由罗集乡党建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罗集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比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罗集乡党建办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2271301
 
监督电话:0564-22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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