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珠海市检察机关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珠海市检察机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职位

 

各检察院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人数如下: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名,金湾区人民检察院6名,斗门区人民检察院2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和管理

 

本次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由检察院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共同开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一经聘用,与聘用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包括工资发放、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日常管理,考核等)由聘用检察院负责。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部分岗位党员优先(详见附件1《职位表》、党员身份证明详见附件3);

 

6.本科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与其他报名资料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xzjc_hr@ezhiduo.com(珠海市人民检察院)、xzjc_hr2@ezhiduo.com(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邮件标题需注明:“珠海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考单位(如‘珠海市检察院/金湾区检察院’)+姓名”字样。

 

3.报名资料:

 

(1)《珠海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各1份;

 

(2)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头、本人信息页)扫描件;

 

(4)报考者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扫描件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5)报考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扫描件各1份。

 

4.资格初审: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组织方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安排

 

本次考试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报名和笔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面试工作由各检察院自行组织(面试时间统一)。

 

1.笔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及行政能力等,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有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

 

4.资格复审与面试:面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侧重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对考试合格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合格分数线、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通知。

 

六、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需到各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是对报考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等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珠海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3.聘用人员不办理户籍迁移和工作关系调动(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检察院提供协助);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九、递补和补录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上一环节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报考者在面试、体检、考核、聘用、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体检、考核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或者因在职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离职导致岗位空缺的,招考检察院可从此次招聘总成绩合格者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聘用,同一岗位没有递补人选的,可以跨岗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3.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后续相关公告将在“珠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查看公告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报名咨询电话: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珠海学子锦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3928077574;珠海市检察院:0756-2612068;金湾区检察院:0756-7799151;斗门区检察院:0756-5888506。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5.考生可以查询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每天下午 18:00 更新,查询途径:https://dev.ezhiduo.cn/procuratorate_zh/#/;

 

6.报名成功后,请添加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林小姐微信号13326652328(添加微信时需备注:报考单位+姓名,如“珠海市检察院+姓名”,未备注完整不予通过);

 

7.本公告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聘用人员12人公告(第七批)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第七批)》(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506室人事科(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环路231号)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00(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方式请选择顺丰速运)。
 
——邮寄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相同,邮编:5191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56-6328255。
 
4.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斗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双面打印,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生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双面复印);
 
⑥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要求的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一经提交,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要求不符的考生取得考试资格,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后续招聘程序;如已取得聘用资格的将终止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考试
 
采取“笔试+岗位实操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实操考试*2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综合能力测试,二是专科基础知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岗位实操考核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岗位实操考核。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实操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由医院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科室进行为期3天的岗位实操考试。考试后按分数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推荐参加医院专家面试人选。岗位实操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岗位实操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主要采取答辩方式,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6-6328255,监督电话:0756-2782969
 
 
 
 
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7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聘用人员12人公告(第七批)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第七批)》(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506室人事科(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环路231号)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00(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方式请选择顺丰速运)。
 
——邮寄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相同,邮编:5191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56-6328255。
 
4.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斗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双面打印,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生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双面复印);
 
⑥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要求的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一经提交,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要求不符的考生取得考试资格,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后续招聘程序;如已取得聘用资格的将终止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考试
 
采取“笔试+岗位实操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实操考试*2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综合能力测试,二是专科基础知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岗位实操考核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岗位实操考核。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实操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由医院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科室进行为期3天的岗位实操考试。考试后按分数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推荐参加医院专家面试人选。岗位实操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岗位实操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主要采取答辩方式,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6-6328255,监督电话:0756-2782969
 
 
 
 
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7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聘用人员12人公告(第七批)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第七批)》(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506室人事科(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环路231号)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00(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方式请选择顺丰速运)。
 
——邮寄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相同,邮编:5191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56-6328255。
 
4.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斗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双面打印,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生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双面复印);
 
⑥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要求的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一经提交,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要求不符的考生取得考试资格,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后续招聘程序;如已取得聘用资格的将终止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考试
 
采取“笔试+岗位实操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实操考试*2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综合能力测试,二是专科基础知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岗位实操考核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岗位实操考核。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实操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由医院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科室进行为期3天的岗位实操考试。考试后按分数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推荐参加医院专家面试人选。岗位实操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岗位实操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主要采取答辩方式,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6-6328255,监督电话:0756-2782969
 
 
 
 
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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