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铜仁市中医医院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铜仁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创三级甲等中医院,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市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8名紧缺性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具体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范围、程序及计划
(一)引进原则。按照德才兼备要求,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体要求详见《铜仁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事业单位引进对象范围。
(三)引进计划。计划引进人才8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才,具体职位详见岗位表。
二、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凡是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均可报名。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发布公告之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本次引进体检要求,并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表”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
(七)符合本次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六)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及2024年不能毕业的。
(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辞职(解聘)未满一年的;
(八)市外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四、实施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将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网”、“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铜仁市中医医院网站”和“铜仁市中医医院服务号及订阅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报名实行现场报名,不设置报名比例限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请仔细对照引进条件及岗位需求,认真填写《2024年铜仁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交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含电子版)。市外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00至8月2日17︰00。
(2)报名地点:铜仁市中医医院八里岗院区行政楼二楼人事科。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24年铜仁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现场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铜仁市中医医院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铜仁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正面蓝色一寸彩照1张(含电子版),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事业单位引进对象范围。市外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重点审查考生与所报职位条件是否符合。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琐,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市外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1.面试评审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合格实际人数不设开考比例。
3.面试评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人选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等额(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等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经研究后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本次引进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在职人员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或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符合本次引进对象范围和条件的人员。
4.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没有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在规定时间前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其他经铜仁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七)聘用审批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铜仁市中医医院统一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报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工作纪律
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铜仁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
(二)进入考察环节后,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次引进岗位专业条件参照贵州省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新旧目录并行使用。
1.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非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与《岗位表》(附件1)相应岗位“专业要求”栏明确的专业一致,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专业,其中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不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需为同一学科。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四)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铜仁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紧缺性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紧缺性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铜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姚老师 0856-8126756
(八)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局:0856--521295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56--5222859
市人社局:0856--5211751
附件:
1.铜仁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铜仁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铜仁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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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铜仁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附件2:铜仁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2024年贵州铜仁市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城市管理一线管理人员,提升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职位)名称 |
招聘条件 |
计划招聘数 |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协管人员 |
高中(中职)及以上 |
身高男≥165,女≥155。 |
3 |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印江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在招聘岗位工作过,因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被辞退或辞职的人员;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一寸卡片照3张,《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26日至 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党建办,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设定开考比例,但报名人数要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考试成绩查询: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岗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网址:www.yinjiang.gov.cn)。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岗的,安排试岗。
十一、试岗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岗期限,试岗期间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进入试岗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报到,按规定办理试岗手续,若试岗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试岗资格,则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动顺延。
(三)若试岗人员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试岗期间享受编外人员工作待遇,不享受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
十二、聘用
(一)试岗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试岗人员正式聘用后,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现行标准为1660元/月(含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缴纳个人养老金。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22310,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856--6222310
2024年贵州铜仁市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城市管理一线管理人员,提升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职位)名称 |
招聘条件 |
计划招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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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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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协管人员 |
高中(中职)及以上 |
身高男≥165,女≥155。 |
3 |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印江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在招聘岗位工作过,因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被辞退或辞职的人员;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一寸卡片照3张,《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26日至 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党建办,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设定开考比例,但报名人数要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考试成绩查询: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岗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网址:www.yinjiang.gov.cn)。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岗的,安排试岗。
十一、试岗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岗期限,试岗期间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进入试岗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报到,按规定办理试岗手续,若试岗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试岗资格,则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动顺延。
(三)若试岗人员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试岗期间享受编外人员工作待遇,不享受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
十二、聘用
(一)试岗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试岗人员正式聘用后,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现行标准为1660元/月(含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缴纳个人养老金。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22310,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856--6222310
2024年贵州铜仁市松桃县选调专任教师160人简章
为充实全县部分学校师资,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60名专任教师到相应学校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选调办”),负责依照本《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择优聘用。
三、选调对象
1.城区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县除蓼皋街道以外的27个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2.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面向户籍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或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
3.县职校、高中面向已清退98名在民办高中任教在职在编教师。
4.根据教师富余情况,除蓼皋街道以外的27个乡镇(街道)分为A类和B类,A类乡镇(街道)有世昌街道、太平街道、九江街道、盘石镇、长兴堡镇、黄板镇、木树镇、盘信镇、寨英镇、冷水溪镇、乌罗镇、牛郎镇;B类乡镇(街道)有大兴街道、迓驾镇、甘龙镇、永安乡、瓦溪乡、大坪场镇、妙隘乡、平头镇、孟溪镇、大路镇、普觉镇、石梁乡、长坪乡、正大镇、沙坝河乡。
5.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合理安排教师参加本次选调,原则上,A类乡镇(街道)控制在乡镇(街道)教职工人数的15%-25%间,B类乡镇(街道)控制在乡镇(街道)教职工人数的10%-20%间。
四、选调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20个岗位160人,其中:高中、职校选调9个岗位32人,小学选调9个岗位75人(含县直小学直调教师,乡镇小学25人),幼儿园选调2个岗位53人(含乡镇幼儿园7人)。选调岗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五、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不含基层认定)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截至2024年8月31日,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报考高中、职校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具有相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岗位的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要具有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城区小学职位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考证明表》中报考条件之一(详见附件4)。
(七)直接选调条件: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在全县教学质量监测中同类校同级同科排名前三名(含轮岗交流到县直小学的教师)直接选岗调入县直小学,职称不受影响,按原岗位等级给予续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
1.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正在调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未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最近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
7.经“县选调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
六、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选岗、考察、公示、试岗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由“县选调办”在“松桃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
3.每位参加选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资料:
(1)《附件2: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或《附件3: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年龄超40岁的高级教师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中,符合第1条的,需提供教学成绩证明原件(所在教育管理中心出具)、或年度考核复印件、或奖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2条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7)近期1寸同底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所需复印件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名单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松桃网公示。
6.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选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15:00-18:00到县第三幼儿园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1.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
2.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70分,课标、教育理论30分。
3.考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成功报名教师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在松桃网公示。
5.考试成绩设合格分数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选岗。
1.直调选岗
直调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3:00到县教育局13楼选岗,逾期作为自动放弃直调资格。
(1)城区小学岗位数首先满足直调,剩余岗位数用于选调,选岗后不得调换和更改。
(2)直调选岗方式
①第一名优先选岗,其次第二名,最后第三名。
②同名次六年级优先选岗,其次五年级、四年级、三年级、二年级、一年级依次选岗。
③同年级同名次期末平均分高的优先选岗。
2.选调选岗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若放弃选岗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高的优先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一轮,选岗后不得调换和更改。
选岗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办”牵头,选调学校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乡镇学校由县教育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若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松桃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拟选调对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试岗。城区小学和幼儿园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按要求到所报考岗位进行为期一个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的跟班试岗。试岗期间,试岗人员在原学校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八)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报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回原学校工作。选调人员职称在有岗的条件下按政策续聘,无岗的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做好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参加本次选调。
(三)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县选调办”。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0856-2832123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2322983
县教育局0856-2836108
附件:
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