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临海市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9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海市公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此次编外人员分为A岗位(临海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编外岗位,下同)和B岗位(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外岗位,下同)。本次招聘工作B岗位由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临海市教育局和相关幼儿园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用工性质及岗位

 

A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8名,B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56名,均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临海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2.愿意履行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义务,遵守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纪律;

 

3.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符的年龄、学历、任职资格等条件。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已在我市公办幼儿园工作的编外聘用人员须取得所在幼儿园同意(须出具同意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填写《2024年临海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近照。

 

4.报名时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0至45周岁(1978年8月9日至1983年8月8日)报考教师和保健医生岗位的还需提供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8月8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6.临海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7.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如下:招聘岗位计划数5个及以上为1:2;岗位计划数1-4个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因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联系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5311186,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四楼421室)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保育员、保健医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

 

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10日下午14:30-17:30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临海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采用共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24年8月1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岗位计划数5个及以上的按1:2、岗位计划数1-4个按1:3。若在相应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通知书领取。

 

领取通知书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到临海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可在相应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8月18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单位相应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建立后备人选库,面试成绩合格(即60分及以上)的未录用人员,进入本次招聘后备人选库。后备人选库自本次招聘总成绩公布之日起到下一次全市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在下一次全市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时失效。在此期间出现编外聘用人员同类岗位空缺的,先从本招聘单位同类岗位后备人选库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拟录用对象,若本招聘单位同类岗位后备人员不足的,则可从其他招聘单位同类岗位后备人选库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拟录用对象,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要求的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截至2024年8月8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三)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六)保育员和保健医生岗位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总分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拟聘用名单。学校考试方案和考试评委的原始打分一律交市教育局集中保管备查。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教育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本公告由临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咨询: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市教育局

0576-85311961

2

市教育局

0576-85311981

3

市教育局

0576-85311962

4

市教育局

0576-85311186

5

市教育局

0576-85311600

6

临海市中心幼儿园

13757600003

7

古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13958563232

8

大洋街道中心幼儿园

13958569956

9

江南街道中心幼儿园

13738566806

10

大田街道中心幼儿园

18267676868

11

邵家渡街道中心幼儿园

13575825153

12

永丰镇中心幼儿园

15067667103

13

东塍镇中心幼儿园

13958585055

14

小芝镇中心幼儿园

18267621542

15

白水洋镇中心幼儿园

18268255886

16

括苍镇中心幼儿园

13968433319

17

涌泉镇中心幼儿园

13586115339

18

沿江镇中心幼儿园

13958571716

19

杜桥镇中心幼儿园

13586112121

20

上盘镇中心幼儿园

13958579964

21

头门港中心幼儿园

13575816399

监督: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5308193。

 
 
 

临海市教育局

 

临海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2024年浙江台州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20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临海市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和《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4年临海市本次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一览表》(附件1)。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如下:
 
1.临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96030/index.html政务公开—公选公招栏目查询
 
2.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s://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97957/index.html(“事业单位考录”专栏);
 
3.临海人才网:;
 
其中,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后续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有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博士学位(含留学人员);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以《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发至相应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 :“XXX(姓名)应聘XX(单位)XXX(职位名称)报名材料。”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报名者须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术业绩、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列入面试考核对象。面试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有多名人员同时入围面试考核的,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面试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每一个岗位的招聘具体进展情况请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招聘区间范围内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补缺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年龄条件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指1983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42周岁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本次招聘要求非202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
 
(三)取得多个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毕业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毕业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
 
(四)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2025年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五)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招聘涉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其中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中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使用报备员额编制,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九)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6-85117384,临海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6-85308193,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咨询电话:0576-8513390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十)本公告中涉及专业、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聘(录)用、薪资待遇、人才奖励政策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作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浙江台州临海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3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现代社区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人员性质: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党建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与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分配如下:古城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6名,大洋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4名,大田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名,杜桥镇专职社区工作者1名。具体的岗位分配和要求详见《2024年临海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一览表》(附件)。
 
(三)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四)户籍要求:临海户籍或临海生源。符合临海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凭户口薄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4年9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9月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符合临海生源要求的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临海生源是指2024年毕业的且生源地为临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年龄要求:各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六)专业不限。
 
(七)其它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本次考试免报名费。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2024年9月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2024年9月6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A、B、C、E岗位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审核(电话:0576-85126209、0576-85126609),D岗位由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电话:0576-85387107)。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已经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选择“其他考试”栏报名,注册所用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请登录后在“注册信息维护”栏更改。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按如下规定进行招聘计划的转移:古城街道B、C、D岗位核减后的招聘计划转移到A岗位,大洋街道B、D、E岗位核减后的招聘计划转移到A;转移后,古城街道、大洋街道、大田街道A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的则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杜桥镇A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审核通过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报考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联系电话:0576-85126209 ,地址:临海市凯歌路3号302室 ,邮箱:lhsshgzb@163.com)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2024年9月28日11时。
 
3.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指定“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为发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为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岗位计划数1-2人按1:3;岗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按1:2。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网格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在指定平台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最后得分,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持有社工证者排位在前(中级优于初级,若证书等级又相同的取得时间早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规则同上。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规则同上。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建立招聘后备制度
 
本次考试完成录用工作后,将面试合格的未录取人员确定为本次临海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人员,本年度内本次招聘人员若出现离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可在相应岗位后备人才库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补录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本次后备人才库补录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2024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可凭电子证书)、退役时间、任职期等截至2024年9月3日,任职期计算到周年。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4.在临海市范围内城市社区从事专职社区工作者且目前仍在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不得报考。
 
5.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6.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打字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待遇按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待遇水平执行,并参照有关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浙江台州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20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临海市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和《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4年临海市本次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一览表》(附件1)。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如下:
 
1.临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96030/index.html政务公开—公选公招栏目查询
 
2.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s://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97957/index.html(“事业单位考录”专栏);
 
3.临海人才网:;
 
其中,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后续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有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博士学位(含留学人员);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以《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发至相应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为 :“XXX(姓名)应聘XX(单位)XXX(职位名称)报名材料。”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报名者须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术业绩、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列入面试考核对象。面试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有多名人员同时入围面试考核的,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面试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每一个岗位的招聘具体进展情况请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招聘区间范围内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补缺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年龄条件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指1983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42周岁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本次招聘要求非202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
 
(三)取得多个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毕业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毕业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
 
(四)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2025年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五)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招聘涉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其中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中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使用报备员额编制,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九)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6-85117384,临海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6-85308193,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咨询电话:0576-8513390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十)本公告中涉及专业、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聘(录)用、薪资待遇、人才奖励政策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作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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