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第三幼儿园招聘公告

  
 
  为充实玉林市第三幼儿园人员力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玉林市第三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林市第三幼儿园成立于2019年,是玉林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玉州区棠梨路337号,毗邻玉东小学,建筑面积约5712平米,占地面积约5800平方米,为玉林市示范幼儿园。
 
  二、公开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玉林市第三幼儿园编外人员12名,其中教辅人员①3名、教辅人员②1名、幼小衔接专员1名、家校联络专员1名、党办文员1名、办公室文员1名、保健员1名、保育员2名、保洁员1名。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幼儿园工作纪律。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具有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从业资格。
 
  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8月玉林市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按规定参加面试。
 
  1.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8:30-11:30,15:00-17:30),如因个人原因须在8月13日前提交材料审查的,请先电话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可双方约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地点:玉林市第三幼儿园(玉州区棠梨路337号)。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文老师,办公电话:0775-2673236。
 
  4.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玉林市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贴好免冠近照);
 
  (2)身份证;
 
  (3)学历证(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学位证(如有则需提供);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保育员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如岗位有需求则需提供);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如岗位有需求则需提供)。
 
  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玉林市第三幼儿园云悦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原件验讫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任何报名费及考试费。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3.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职业资格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基本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和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进行修改。
 
  5.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实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五、考试
 
  面试根据不同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试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能试
 
  1.人员:教辅人员①
 
  2.时间:2024年8月18日(星期日)。
 
  3.地点:玉林市第三幼儿园(玉州区棠梨路337号)。
 
  4.考试内容:试讲、弹奏、演唱、舞蹈、绘画。
 
  ①试讲(此项内容须考生自备),须提供七份无个人信息的试讲教案,面试当天签到时交到工作人员处。试讲考察考生完成幼儿园五大领域某一领域体现出来的组织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
 
  ②弹奏、演唱、舞蹈(此三项内容须考生自备);绘画(此项内容现场指定)。
 
  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结构化面试
 
  1.人员:其他岗位人员(教辅人员②、幼小衔接专员、家校联络专员、党办文员、办公室文员、保健员、保育员、保洁员)
 
  2.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8:00。
 
  3.地点:玉林市第三幼儿园(玉州区棠梨路337号)。
 
  4.内容:考察面试人员的岗位相关知识与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仪态仪表等几个方面表现。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计算
 
  1.教辅人员①专业技能试的成绩为总成绩,其他岗位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数处理办法:同一岗位成绩相同时,以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工龄时间长者优先;工龄时间相同时以学历优先;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3.考试按如下办法设定合格分数线:教辅人员①的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其他岗位人员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于当天20:00前在玉林市第三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届时考生可前往查看。
 
  (五)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试程序
 
  1.考生凭抽签序号单,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到,由主考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试区域。
 
  3.纪律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需在8:00前签到,迟到20分钟(8:20)或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林市第三幼儿园负责,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报考资格复审情况。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四)递补: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玉林市第三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八、聘用福利和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签订为1年,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多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待遇按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岗前培训
 
  由玉林市第三幼儿园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咨询电话:0775-2673236(玉林市第三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2人公告

  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陆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陆川县公安局共设23个辅警岗位,拟招聘4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三、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出生),报考边远且存在招录困难的单位或者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28日出生)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文化程度要求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等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曾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劝退、被认为不适合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30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陆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进入陆川县公安局大门往左侧一楼)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自行在“八桂警事”微信公众号打印本人“无犯罪证明”一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自行在“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下载《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我局按照招聘程序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形式采取笔考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不设最低合格线,满分100分,请考生根据笔试内容范围进行复习,不再提供题库。
 
  2、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二)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视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本次考试设置候录库,只有面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后候录库,候录库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没有再次组织招聘且用人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经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候录库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由陆川县公安局开展对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加入和参与邪教组织及活动、个人征信、个人是否有精神病史)。
 
  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十、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陆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待遇为315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四)被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福利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775-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陆川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京联合举办的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二)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三)活动名称: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南京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公开招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9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签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如同一岗位仅有1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考核签约;如同一岗位既有博士研究生报考又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一起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选。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2024年9月19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者规范填写《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考者将有关证件扫描成图片,以“名字+报考岗位”命名发至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为:yzsz2825412@163.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表格及证件图片:
 
  (1)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4)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5)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资格审查及反馈:资格审核内容为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考者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料上传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时,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玉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专员负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及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考,并通过邮箱将“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反馈给报考者。报名者在报名后的第二天在邮箱查收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及反馈时间:2024年9月13日8:00—2024年9月20日20:00
 
  2.活动现场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由玉州区赴外招聘组人员在招聘现场接受应聘材料,审阅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报名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玉林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同意后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②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③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④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⑤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⑥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为100分。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都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均在南京大学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南京大学招聘活动现场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初定南京大学内,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学位高者;③取得职称资格级别高者;④少数民族或烈士子女;⑤中共党员,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确定。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拟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填写《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经玉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及公示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构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的人员,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玉州区高层次人才相应层级的,经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照《玉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玉区办发〔2018〕18号)确定层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有关补贴详见《玉州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经济待遇表》(附件4)。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七、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302829。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时间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玉州区委组织部,0775-2828706。
 
  玉州区人社局,0775-2897209。
 
 
 
 
 
  中共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9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容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59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的均可)。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9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2023年9月以来从容县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3日(法定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容县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或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各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自行到银行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4.报考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视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合格线。
 
  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容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容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对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每月应发工资31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
 
  (五)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容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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