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黑河市逊克县人才引进21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各类人才到我县就业创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按照黑河市委组织部、黑河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逊克县于9月12日起,赴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21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须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按期限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逊克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根据签约实际情况,已签约的岗位将在下一次招聘会前进行削减,考生现场报名咨询时以调整更新后的岗位招聘计划为准。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不受理线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②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③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2.现场资格审查。
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二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③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限资质的岗位提供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
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采取在报名地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引进。
2.其他报名考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直接面试考生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评分要素从前到后的顺序确定人选;参加“笔试+面试”考生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确定人选后,与考生签署《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自行放弃考试、考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引进人员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引进人员在逊克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一经聘用,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按照《逊克县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综合补贴、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五)本公告由逊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6-4455605 0456-4460577
信息发布网站:逊克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unke.gov.cn/)
逊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7日
2024年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引进人才8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各类人才到我县就业创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按照黑河市委组织部、黑河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孙吴县于9月12日起,赴中国农业大学等3所高校开展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拟引进应往届高校毕业生8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若本次引才活动出现岗位剩余情况,剩余岗位将在引才活动下一阶段继续展开招聘,详情请见下一阶段活动公告。
二、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全国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须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7.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黑河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本次专场招聘会活动采取“一站式”形式开展,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现场签约。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不受理线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②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③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
一楼多功能厅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二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照片电子版(二寸jpg格式);
③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
(二)考试
1.本次中国农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开展招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考场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且不低于70分。
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后,与考生签署《就业协议书》。根据签约实际情况,已签约的岗位将不在后续专场招聘会进行招聘,考生现场报名咨询时以调整更新后的岗位招聘计划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资格审查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自行放弃考试、考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直接办理引进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硕士、博士研究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等,签订聘用合同,未能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并参照《孙吴县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意见》中有关待遇保障执行。引进人员在孙吴县辖区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孙吴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孙吴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0456-8420532
信息发布网站:孙吴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hljsunwu.gov.cn/)
孙吴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7日
2024年黑龙江黑河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学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岗位一线工作;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1),同时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职责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30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八)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记录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9月19日16时
2.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报名材料压缩包一并发送到hhxyrsk@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同志应聘XXX部门+XXX岗位代码材料。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各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9月20日16时
2.在此期间,对应聘人员在报名邮箱中填写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因专业不符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到达这一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为紧缺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进行公示。
(三)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一楼大厅
3.现场资格确认材料:
(1)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进入面试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
(5)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计划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7)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者或与上传报名材料不符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8)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学位《认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各类证明均须原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通过人员须缴纳笔试考试费。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有关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8月30日(含)。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核
学校统一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学校对考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拒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享受待遇
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的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中央东大街365号
黑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方式:(0456) 6842104
监督电话:(0456)6842287
监督邮箱:HHXYJWBGS@126.com
邮政编码:164300
八、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
2024年黑龙江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41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部署,黑河市于9月12日起,赴中国农业大学等8所高校开展校园引才。现将市直事业单位引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41人,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黑河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方式
1.引进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其他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年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引进方式。专场招聘会期间,通过现场报名、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校园引才。专场招聘会结束后,视剩余岗位数量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阶段引才活动,考生可持续关注网站或电话咨询。
三、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6.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本科、硕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考生均可到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每个专场招聘会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每场招聘会结束时间。专场招聘会具体安排如下: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如专场招聘会时间、地点有调整,将通过网站发布通知。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在专场招聘会现场完成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和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在招聘会举办城市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进行面试加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拟签约人选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签约结束后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每个现场签约结束后核减相应岗位计划,签约人员名单、取消和缩减岗位情况在网站上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已毕业的拟引进人员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政策待遇
一经聘用,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黑河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情形的人才,给予相应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黑河市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六、有关事项与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eihe.gov.cn/)和黑河先锋网(https://hh.ljxfw.gov.cn/index.html)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本公告所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排名以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4.本次人才引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黑河市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黑河市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0456-8223803。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黑河市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