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岗位一至岗位二,招聘人员均为临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端正,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学历要求:岗位一、岗位二均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四)岗位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本科层次(专业名称及代码)

大专层次(专业名称及代码)

岗位一

1

汉语言文学(B050101)

财务管理(B120204)

会计学(B120203)

汉语(C050101)

财务会计类(C1202)

岗位二

1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B1205)

图书档案管理(C120507)

 

(五)年龄要求:岗位一、岗位二要求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5日。

 

(六)岗位说明:岗位一的聘用人员将安排在高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工作,岗位二的聘用人员将安排在高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工作,并分别由上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以及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 2024年8月12日 (共5天)。
 
四、报名方式
 
登录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站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gzzrrs@163.com。邮件以“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格式命名。不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取消初审资格。
 
五、报名提交材料
 
1、《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临聘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Word文档与PDF扫描件(该表需下载打印、填写相关信息、承诺签名、扫描);
 
2、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3、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扫描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学历验证报告、学位验证报告及大学成绩单扫描件,大学成绩单没有可不提供;
 
6、所有提交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报名登记表需另提交word格式);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按照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1.学历学位层次高优先;2.绩点高优先。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待定,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试人选凭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考察
 
被聘用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网信息公开进行公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三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自聘用日期起,考试成绩保留一年,途中有聘用人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空缺的岗位可从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中根据岗位实际择优递补。
 
七、工资待遇
 
岗位一、岗位二薪酬待遇为3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等环节。
 
(三)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招聘单位可对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原定时间、地点作出调整。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zrzyj/gkmlpt/index)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本公告由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0668—6613083。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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