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130人公告

  
 
  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和《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优秀青年人才13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
 
  (1)博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且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2)国内硕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本科或硕士有一个阶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且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2年、2023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院校(《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行榜》其中之一),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4)本科毕业生须学历学位俱全,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不含专升本)。
 
  5.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7.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2日(含)之前。
 
  8.符合公布的优秀青年人才需求目录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人才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https://rsj.tongliao.gov.cn),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20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20日20:00
 
  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取消、核减,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4.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各学历阶段(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材料。
 
  6.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人才测评等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请务必提前打印。
 
  7.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人才测评
 
  人才测评工作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交《人才评价表》(报考人员需在表格空白处签字)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论文检索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作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复核,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人才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测评资格(《人才评价表》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3)。
 
  各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须成立人才测评工作组,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测评得分后报送至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测评得分,并通过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布。报名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测评成绩公布1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作证材料。各单位人才测评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三)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为报名成功且参加人才测评的人员;
 
  2.通辽市委党校、通辽职业学院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有关安排及面试成绩在引才单位网站公布;
 
  3.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持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人才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人才测评成绩高低排序;人才测评成绩也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无需参加人才测评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岗位,且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或博士岗位有多名博士研究生报名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可申请使用本单位额外空余编制或调剂使用编制予以保障,做到“一岗双用”、“增补使用”。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应贯穿于引进人才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的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7)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8)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9)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补充引进
 
  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对核减、取消的岗位继续实施补充引进工作,允许报考人员使用本次考试总成绩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人才测评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具体补充引进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十)建立青年人才储备库
 
  对参加人才测评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首次引进及补充引进都未被聘用的,纳入青年人才储备库,自入库起一年内有效。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经向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申请,可进行双向选择。
 
  四、优惠待遇
 
  (一)安置费
 
  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50万元。
 
  2.“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2、2023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行榜》其中之一),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二)人才公寓。本次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次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475-8836244、8836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日


2024年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第一中学_第二中学和第三中学选调教师16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旗教育高质量发展,经旗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教师到奈曼旗第一中学(高中)、第二中学和第三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选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共计16人。
 
  第一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第二中学6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第三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旗外在编在岗教师,旗内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育观念正确,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2.其他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名奈曼旗第一中学学历需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本硕专业一致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种类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提供原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选调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合格的。
 
  3.截至2024年9月1日尚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及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报考后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此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08:30至8月23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奈曼旗教体局人事师资股301室。
 
  3.报名方式:个人携带材料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报名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能佐证具备选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每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要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全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对弄虚作假者追究责任。
 
  (3)奈曼旗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由奈曼旗教体局、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7:00前入场
 
  2.面试地点: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后楼(现代服务楼)。
 
  3.面试人员:通过选调资格初审人员(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试讲+现场答辩)。
 
  5.面试程序:选调人员按要求进入准备室按组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一考场存在不同学科先抽取学科顺序,再抽考生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抽取的题目独立备课30分钟(同一学科以第一人抽取题目作为面试试题,同一学科其他人均使用此题目)→进入候考室等待面试→进入对应考场按规定题目试讲和现场答辩→进入候分场地等候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确认签字,离开考点(面试人员的准备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将电话和短信通知)。
 
  6.面试计分:?试讲+答辩综合打分,面试总分为100分。计分办法为本组所有评委所赋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参选教师实际得分。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其他面试要求:(1)选调教师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 (3)面试时只使用面试顺序号,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透漏个人信息者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高中岗位和初中岗位的教师,面试科目根据报名岗位分开面试。
 
  (5)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各位参加选调的教师要密切关注“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具体体检人员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
 
  (六)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组,考察后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不予递补。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人社部门岗位聘用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选调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联系电话:0475-4213633
 
 
 
  奈曼旗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第一中学_第二中学和第三中学选调教师16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旗教育高质量发展,经旗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教师到奈曼旗第一中学(高中)、第二中学和第三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选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共计16人。
 
  第一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第二中学6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第三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旗外在编在岗教师,旗内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育观念正确,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2.其他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名奈曼旗第一中学学历需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本硕专业一致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种类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提供原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选调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合格的。
 
  3.截至2024年9月1日尚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及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报考后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此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08:30至8月23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奈曼旗教体局人事师资股301室。
 
  3.报名方式:个人携带材料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报名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能佐证具备选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每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要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全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对弄虚作假者追究责任。
 
  (3)奈曼旗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由奈曼旗教体局、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7:00前入场
 
  2.面试地点: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后楼(现代服务楼)。
 
  3.面试人员:通过选调资格初审人员(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试讲+现场答辩)。
 
  5.面试程序:选调人员按要求进入准备室按组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一考场存在不同学科先抽取学科顺序,再抽考生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抽取的题目独立备课30分钟(同一学科以第一人抽取题目作为面试试题,同一学科其他人均使用此题目)→进入候考室等待面试→进入对应考场按规定题目试讲和现场答辩→进入候分场地等候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确认签字,离开考点(面试人员的准备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将电话和短信通知)。
 
  6.面试计分:?试讲+答辩综合打分,面试总分为100分。计分办法为本组所有评委所赋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参选教师实际得分。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其他面试要求:(1)选调教师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 (3)面试时只使用面试顺序号,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透漏个人信息者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高中岗位和初中岗位的教师,面试科目根据报名岗位分开面试。
 
  (5)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各位参加选调的教师要密切关注“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具体体检人员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
 
  (六)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组,考察后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不予递补。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人社部门岗位聘用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选调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联系电话:0475-4213633
 
 
 
  奈曼旗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第一中学_第二中学和第三中学选调教师16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旗教育高质量发展,经旗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教师到奈曼旗第一中学(高中)、第二中学和第三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选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共计16人。
 
  第一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第二中学6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第三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旗外在编在岗教师,旗内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育观念正确,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2.其他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名奈曼旗第一中学学历需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本硕专业一致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种类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提供原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选调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合格的。
 
  3.截至2024年9月1日尚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及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报考后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此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08:30至8月23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奈曼旗教体局人事师资股301室。
 
  3.报名方式:个人携带材料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报名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能佐证具备选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每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要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全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对弄虚作假者追究责任。
 
  (3)奈曼旗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由奈曼旗教体局、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7:00前入场
 
  2.面试地点: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后楼(现代服务楼)。
 
  3.面试人员:通过选调资格初审人员(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试讲+现场答辩)。
 
  5.面试程序:选调人员按要求进入准备室按组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一考场存在不同学科先抽取学科顺序,再抽考生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抽取的题目独立备课30分钟(同一学科以第一人抽取题目作为面试试题,同一学科其他人均使用此题目)→进入候考室等待面试→进入对应考场按规定题目试讲和现场答辩→进入候分场地等候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确认签字,离开考点(面试人员的准备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将电话和短信通知)。
 
  6.面试计分:?试讲+答辩综合打分,面试总分为100分。计分办法为本组所有评委所赋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参选教师实际得分。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其他面试要求:(1)选调教师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 (3)面试时只使用面试顺序号,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透漏个人信息者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高中岗位和初中岗位的教师,面试科目根据报名岗位分开面试。
 
  (5)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各位参加选调的教师要密切关注“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具体体检人员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
 
  (六)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组,考察后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不予递补。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人社部门岗位聘用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选调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联系电话:0475-4213633
 
 
 
  奈曼旗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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