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4人公告

  
 
  枣庄市口腔医院是枣庄市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公立二级口腔专科医院,是枣庄职业学院教学医院和山东省口腔医院技术协作医院,是鲁南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口腔专科医院。目前医院设有新城、市中、滕州三个院区,建筑面积达7000余平米,现有牙科综合治疗台90余台,员工200余人。设立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病科、口腔正畸科、种植科、儿童口腔科、美容整形科、特诊室等9个临床科室。医院秉承“先进技术与国内尖端同步,健康口腔与绚丽人生共融”的愿景,致力打造鲁南地区一流的口腔专业机构。
 
  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口腔医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报考,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枣庄市口腔医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个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枣庄市口腔医院网站(https://www.zzskq.com/)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8月23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各医院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到枣庄市口腔医院(新城院区)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现场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个人,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备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医院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专业技能测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审查贯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专业技能测试
 
  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考察和体检
 
  测试成绩以医院发布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中公示的成绩为准。最终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并同时在枣庄市口腔医院、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一)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5735813
 
  监督电话:0632-3321715
 
  技术支持电话:0632-3325233
 
  医院网址:http://www.zzskq.com/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与峨眉山路交界处2266号
 
  附件:
 
 
 
 
 
 
 
  枣庄市口腔医院
 
  2024年8月8日

2024年山东枣庄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1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枣庄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23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枣庄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各医院、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zhrss.zaozhuang.gov.cn/)、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zaozhuang.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报名网站:各医院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各医院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8月23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2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各医院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各医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9月4日上午9:00—9月7日上午9:30(开考后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枣庄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5)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考一科,按照岗位性质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个人笔试成绩可在报名平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应及时关注各医院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医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医院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总成绩以医院发布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中公示的总成绩为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高级职称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备案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4.监督电话:0632-3321715
 
  5.技术支持电话:0632-3325233
 
  附件: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2024年山东枣庄市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80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8月  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枣庄市立医院(www.zzslyy.com)、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zaozhuang.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枣庄市立医院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8月23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0632-3288012。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各医院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各医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9月4日上午9:00—9月7日上午9:30(开考后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4)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考一科,按照岗位性质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个人笔试成绩可在报名平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应及时关注枣庄市立医院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医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医院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总成绩以医院发布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中公示的总成绩为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高级职称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备案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632-3288012
 
  5.监督电话:0632-3321715
 
  6.技术支持电话:0632-3325233
 
 
 
 
 
  枣庄市立医院
 
  2024年8月8日

2024年山东枣庄市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枣庄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8月  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枣庄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枣庄市中医医院(https://www.bzyzzyy.cn/)、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zaozhuang.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枣庄市中医医院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8月23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0632-3068011、0632-3698566。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7: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各医院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各医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9月4日上午9:00—9月7日上午9:30(开考后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枣庄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4)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考一科,按照岗位性质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个人笔试成绩可在报名平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应及时关注枣庄市中医医院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医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医院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总成绩以医院发布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中公示的总成绩为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高级职称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备案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632-3068011、0632-3698566
 
  5.监督电话:0632-3321715
 
  6.技术支持电话:0632-3325233
 
  附件:
 
 
 
 
 
  枣庄市中医医院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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