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3人公告
为持续优化经开区高级中学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年度引才计划和工作需要,制定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数量
(一)引才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24届高校毕业生)。
(二)引才数量
3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考察或体检阶段出具并提供。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考生填写《2024年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kqjyrsk@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考生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非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初审通过并接到引才单位反馈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各位报名考生要及时查看邮箱,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原渠道反馈。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15:00
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守正楼604室
(济宁经济开发区恒祥路与嘉瑞路交叉口东北角南门进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8月19日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面谈面试工作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方案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谈(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谈(面试)成绩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http://jkq.jining.gov.cn/)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引才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