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中山市小榄镇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第二期)41人公告

 

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41名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山市小榄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第二期)共41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市小榄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小榄镇合同制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须与所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报名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2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2日后出生):
 
(1)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2)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5.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仍在合同期内的本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所有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5日
 
3.报名方法:
 
(1)点击以下链接按要求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Umd5Z25ET2dPcVRr
 
(2)将报名书面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后,以“岗位代码+应聘学科名称+姓名”命名。报考者将书面材料和视频材料发至报考岗位相应邮箱(详见附件1)。
 
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①提交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
 
A.《2024年小榄镇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第二期)报名表》(附件3);
 
B.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C.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D.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E.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F.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
 
②提交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要求:呈现本人的教态和语言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压缩至150M以内,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应聘学科名称+姓名。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络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③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④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参加面试考试时验证原件及收复印件。
 
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⑥师德师风审查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数量:岗位招聘人数为1-3个时,择优入围比例为1:5;岗位招聘人数为4个及以上时,择优入围比例为1:3。
 
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相关事宜,没有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考核内容
 
试教。
 
2.分值构成
 
(1)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2)考核成绩计算方法:采用去除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短信通知拟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有关事项,没有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1.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政审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小榄镇人民政府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最终聘用情况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8.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9.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1.咨询电话:0760-22828229(肖老师)或22226360(冼老师)
 
2.监督电话:0760-22118819(岑老师)
 
 
 
 
中共中山市小榄镇委员会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4年8月11日

2024年广东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招聘高级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级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高级聘用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三乡镇2024年公开招聘高级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同时将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sxzzp406@126.com,邮件主题及资料文件夹请以“高级聘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网上报名二维码:
 
图片1.png
 
(三)报名材料
 
1.《三乡镇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电子版);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提交扫描版);
 
5.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或取得重大工作成果等证书扫描件;
 
6.其他材料。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职位的规定资格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考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三乡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十、薪酬待遇
 
有关薪酬待遇按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有关方案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三乡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38123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00人通告

 

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报考考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198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辅警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87:8083/jgfjzpglxt/netwep/jggyzpxxgl/)报名(仅限电脑登录)。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
 
报考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底色不限),保存成功后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二代身份证。报考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报考考生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东区兴桂路20号)。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8:45—11:30,14:45—17:00)。
 
报考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国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参保简历须打印毕业后参加工作至今)等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在中山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须在资格审核时同时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考生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考生,应在考试前登录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各考试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笔试
 
笔试内容: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15:00-17: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场周边环境,考生考试当天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在中山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笔试成绩在原始成绩基础上加10分。
 
笔试成绩可在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登录报名页面查询。
 
四、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入围体能测评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成绩相同视为并列)。
 
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心理素质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辅警聘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面试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视面试情况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视总体情况划定。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生放弃体检、考察的视为不合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考生将在中山市公安局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
 
九、相关待遇及福利
 
本次招聘辅警岗位年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津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通告由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180139(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中山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广东中山市三角镇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57人公告

 

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57名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中山市三角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共57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三角镇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已满一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或相近)(附件2)。
 
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后出生):
 
(1)取得应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4.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5.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排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学段学科+姓名+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如:A202401初中语文张三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
 
3.报名资料
 
(1)《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填写附件3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公告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材料、学习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党员证明等);
 
(6)所有报考者须提交5分钟以内的模拟教学视频。
 
视频要求:模拟教学内容结合所报岗位的学段学科,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和任职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我镇招聘小组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试教)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
 
2.考生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
 
(3)面试顺序按学科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4)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体检及政审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0.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因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60-85542923(李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60-85543535(孙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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