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6.有关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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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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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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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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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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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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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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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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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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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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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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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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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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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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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一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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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类一体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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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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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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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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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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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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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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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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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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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中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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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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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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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一体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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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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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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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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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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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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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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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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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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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化学专业、药剂学专业、生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专业、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药理学专业、生物与医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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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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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一体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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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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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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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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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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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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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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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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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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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数字媒体创意工程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及理论专业、动画学专业、动画艺术学专业、传媒创意与设计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信息艺术设计专业、设计艺术学专业、设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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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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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一体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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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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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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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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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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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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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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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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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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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设计专业、集成电路与系统设计专业、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集成电路工程专业、信息光电技术专业、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电子微系统工程专业、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集成电路与系统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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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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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点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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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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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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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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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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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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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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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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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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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中西式面点)专业、食品加工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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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杭州市A、B、C类高层次人才;
(2)获中华技能大奖;
(3)获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4)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
(5)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6)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7)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
(8)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国家级一类大赛前6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3名)。
2.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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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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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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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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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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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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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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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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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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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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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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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专业、饭店(酒店)服务专业、酒店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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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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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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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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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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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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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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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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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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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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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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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大类,机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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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于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7月21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报考人员填写附件1(其中报考“医药类一体化教师”岗位的填写附件2),将材料报送至hzdyjs2018@126.com。收到报名材料,邮箱会自动回复。应聘人员应电话确认招聘单位回复已收悉。“医药类一体化教师”“西点实习指导教师”“酒店管理实习指导教师”“机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该岗位不开考。
(二)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人社部网站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记录)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于2024年7月8日至7月24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初审结果。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招聘单位于2024年7月27日发送准考证电子版至应聘人员电子邮箱,并电话确认考生准考证已收悉。考生可在收到准考证后自行打印。
(五)注意事项
1.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依据。
3.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医药类一体化教师”岗位进行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教师基本素养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2.“生物医药一体化教师”“数字媒体一体化教师”“电工电子一体化教师”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包括实际操作、试讲。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25%+试讲×25%。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西点实习指导教师”“酒店管理实习指导教师”“机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内最高职业技能大赛模块进行实际操作。测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教师基本素养等方面。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5.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各考试项目的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杭州第一技师学院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等情况请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联系人:沈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87024。监督部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1-85252609。
附件: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为满足柯桥区卫生健康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柯桥区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柯桥区部分卫生健康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9名(28个招聘职位),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新招聘人员为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区级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部职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要求中级资格的岗位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护理岗位须35周岁及以下),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资格的岗位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时间统一计算到2024年9月6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9月6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3.具有资格职位的,其注册范围须与职位相一致。
4.下列情形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接受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绍兴市柯桥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10时— 9月14日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6日10时— 9月14日17时。
应聘人员扫码或直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从应聘者栏进入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15时 。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柯桥区钱陶西路2999号,绍兴第三医院内)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委托他人代为审核的,必须出具应聘人员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必须在2024年9月6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或社保证明(附劳动合同)。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在2024年9月6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16时。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登录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数,紧缺岗位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00544/index.html)、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00635/index.html)网上公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5日15时—9月28日9时30分。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分类进行考试: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护理除外),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高于5:1的,则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形式,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则在专业测试或面试前先进行笔试筛选;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以下学历(不包括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的采取笔试形式。
1.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综合,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以下学历的(不包括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的,如因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职位本次公告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考生进行面试。
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护理除外)的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或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及入围专业测试或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分别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布。
2.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或面试通知书。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及招聘公众号公告通知,登陆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打印专业测试或面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测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以下学历(不包括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的笔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护理除外)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考察
笔试和专业测试或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实施。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总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均视作放弃。
因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区(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应视作相同专业,同时纳入招聘条件;境外学历根据职位匹配度及专业要求,按照相似相近原则,应予以纳入招聘。
3.招聘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聘条件的专业名称中没有确定方向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致的)也符合条件;招聘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4.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6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应聘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或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如果发现并经确认恶意报名的,立即取消本次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同时纳入柯桥区人事考试诚信黑名单。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区卫健局咨询电话:0575-84121117,81180318(系统问题咨询);
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75-84111187。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明石路568号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人事科。(2)邮箱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姓名”。邮箱rsk56036113@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请在工作日电话和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人事科确认(联系电话:0571-56036113),否则视作无效。(3)邮寄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明石路568号,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人事科(请用EMS,以邮戳或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邮编:310021。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经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采用邮箱报名和邮寄报名的,还需在考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具体考试时间人事科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2.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5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及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与体检
在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考察、体检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1)56036113;
监督投诉电话:(0571)56036129。
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
2024年9月9日
杭州市西溪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登录我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ixih.net),登录招聘系统右上角注册后登录、完善个人简历,点击相应公告后岗位报名。仅接受网上招聘系统报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应聘情况,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报名考生需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具体考试时间人力资源部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形式或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进行,其中病案统计室疾病编码员岗位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考试,电气设备技术人员岗位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形式考试,护理人员岗位以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形式考试。
1.笔试和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面试考试形式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践技能测试+面试考试形式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对象。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考试形式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
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若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及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我单位可在面试及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考察、体检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1)86481807;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48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