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党群部门选调20人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党群部门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区级有关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区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全区各级各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报考条件;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定向招录选调生在原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可参加本次选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岗位。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1日(不含当日)。公开选调报名条件中的在单位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
2.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组(政务中心208 室),
联系人:罗磊,咨询电话0913-4712561。
2.资格审查
在华州党建网下载附件2《渭南市华州区党群部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党组(党委)初审同意并签注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考人员属二级单位的还需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电子版(与报名表一致);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存复印件);
④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
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对选报职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必须凭证,区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印制,由区委组织部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自行前往。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前3日在华州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华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任职的,区委组织部向各选调单位印发公开选调拟试用人员的通知。
选调拟试用人员由选调部门安排在选调职位上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按借调情形处理。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
3.参加选调人员要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25日之后);对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25日之后);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现聘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报名岗位类别相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仅限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岗,且具备岗位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委1号楼5楼506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2024年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正面照片);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存);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6.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7.可证明应聘人员岗位类别、职务职级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
8.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料;
9.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查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后因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需填写选聘改报表(详见附件3),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印制并发放。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楼501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另行公告。
1.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主要是对应聘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及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为主。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如未开展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为面试人员。
如开展笔试未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开展笔试并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仅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并未开展笔试,面试人员依据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①综合、技术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3道题,时限10分钟。
主要测评:政治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②教师岗位:微型课面试,时限12分钟(备课30分钟)。
主要测评:对相应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汇总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3(仅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4(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员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总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
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有笔试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或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无笔试时,按照笔试成绩或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计划缺额,在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在渭南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岗位咨询电话:岗位表中各选聘单位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129105
附件: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25日之后);对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25日之后);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现聘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报名岗位类别相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仅限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岗,且具备岗位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委1号楼5楼506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2024年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正面照片);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存);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6.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7.可证明应聘人员岗位类别、职务职级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
8.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料;
9.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查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后因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需填写选聘改报表(详见附件3),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印制并发放。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楼501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另行公告。
1.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主要是对应聘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及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为主。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如未开展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为面试人员。
如开展笔试未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开展笔试并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仅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并未开展笔试,面试人员依据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①综合、技术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3道题,时限10分钟。
主要测评:政治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②教师岗位:微型课面试,时限12分钟(备课30分钟)。
主要测评:对相应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汇总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3(仅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4(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员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总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
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有笔试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或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无笔试时,按照笔试成绩或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计划缺额,在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在渭南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岗位咨询电话:岗位表中各选聘单位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129105
附件: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陕西渭南市中心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4.坚持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临床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目标。
二、招聘对象
1.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的博士研究生;紧缺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及优秀本科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并已取得相关证书。
3.长期招聘临床学科带头人(特别是病理科、麻醉手术科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实用型人才,名额不限,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历 |
人数 |
内科学 |
呼吸系病方向 |
专硕及以上 |
1 |
心血管病方向 |
专硕及以上 |
3 |
|
消化系病方向 |
专硕及以上 |
2 |
|
老年病血液病方向 |
专硕及以上 |
1 |
|
肾脏病方向 |
专硕及以上 |
2 |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方向(创面修复、烧伤) |
专硕及以上 |
1 |
神经外科方向 |
专硕及以上 |
1 |
|
胸心外科方向 |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
4 |
|
妇产科学 |
专硕及以上 |
1 |
|
骨科学 |
专硕及以上 |
3 |
|
全科医学 |
专硕及以上 |
2 |
|
耳鼻咽喉科学 |
专硕及以上 |
1 |
|
精神病学 |
专硕及以上 |
1 |
|
眼科学(临床医学/眼视光) |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
2 |
|
儿科学 |
专硕及以上 |
2 |
|
超声医学(医学影像/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
4 |
|
核医学 |
专硕及以上 |
1 |
|
急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
4 |
|
重症医学 |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
4 |
|
口腔医学 |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
2 |
|
合 计 |
42 |
四、薪酬待遇
1.全职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按医院相关规定实行一人一策。根据学科方向、业绩等提供相应科研经费。
2.硕士研究生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作津贴和住房补贴。
3.符合相关条件人员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4、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人员,按照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医院官网或官微最新通知。
2.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严格遵守医院招聘程序。
3.所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4.咨询电话:0913-2168711
报名邮箱:wnszxyy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