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为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检验检测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2日至2006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4年8月12日)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k.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ankang.gov.cn)、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sj.ankang.gov.cn)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创业大厦西20楼)综合科。
 
  联系电话:0915-3355969,联系人:王春峰
 
  3. 报名方式:
 
  (1)《报名表》(附件2.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在校毕业生的毕业证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
 
  (4)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5)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四)面试
 
  面试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时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请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事项将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招聘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报名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
 
  咨询电话: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0915-3355969
 
  监督电话: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15-8951807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3225115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陕西安康市紫阳县县级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决定开展紫阳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
 
  1.紫阳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紫阳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3名;
 
  2.紫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名;
 
  3.紫阳县招商服务中心1名。
 
  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紫阳县县级事业单位选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
 
  四、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岗位表》的要求为准。报考者报考的岗位不得与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构成需要回避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尚在试用期或者服务期未满的(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5.选聘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及岗位查询。本次选聘公告以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可通过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yx.gov.cn/)查询。选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股。
 
  3.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报名人员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岗位,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报名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公告要求和报考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选聘计划与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四)发放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考官异地选派,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7名考官赋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选聘实行等额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程序。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表彰加分高者优先(中央、省、市、县级表彰分别按照4分/项、3分/项、2分/项、1分/项加分),若无表彰或表彰加分相同则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多者优先,若考核结果一致则以基层工作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由选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从参加选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提出考察意见,及时形成考察报告报县人社局。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到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等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事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交有关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此次公开选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凡有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陕西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18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安康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4年下半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08:00至9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5-328200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00-17:30),待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8日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至10月16日(8:30-12:00,14:00-17:30),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5-3212252、32280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5-3282005、029-85717700
 
  附件: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陕西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4人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准;
 
  5.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2.分类招聘。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分类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分类招聘,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一类招聘(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二类招聘(当应聘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职数时,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当应聘人数大于岗位职数时,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择优录用),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在安康市卫健委官网(https://wjw.ankang.gov.cn/)、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akfy.com.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9月9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一是PC端:登录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akfy.com.cn/)点击“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二是手机端: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进入“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系统”,注册完善简历信息并申请岗位。
 
  (3)报名资料: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料的证件。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网上报名所提供资料初审通过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者模糊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及时间安排: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各考生需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406室,现场统一审核资质,符合条件者现场发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六楼(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28号)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本岗位要求的基本业务技能等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备注:一类招聘不涉及此环节)。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
 
  4.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406室(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28号)
 
  (2)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岗位应聘人数大于招聘计划3倍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或等于3倍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考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成绩公布: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akfy.com.cn/)公示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5.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同时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纳入组织考察范围。
 
  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以及有无社会信用不良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7.公示。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卫健委官网(https://wjj.ankang.gov.cn/)、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akfy.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8.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
 
  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试用合格后纳入编制备案管理,薪酬待遇按陕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发,绩效工资按《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核发。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培养和引进人才奖励办法》给予安家费补助。
 
  五、纪律要求
 
  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联 系 人:刘老师  13098027591
 
  何老师  18709158868
 
  咨询电话: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0915-2111169。
 
  监督电话: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5-3212068。
 
 
  2.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系统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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