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嘉兴平湖市行知中学代课教师招聘4人公告

 

平湖市行知中学(原平湖市曹桥中学)是一所公办农村初级中学,初办于1968年9月,2007年12月更名,2020年8月接受上海存志学校集团委托管理,2023年8月平湖市教育局党委将我校划为东湖中学教育集团成员校之一。学校曾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铜牌)、嘉兴市第二批“新优质学校”、嘉兴市数字校园、嘉兴市文明单位、平湖市和谐校园、平湖市特色项目学校(A级)、平湖市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平湖市新教育实验先进学校、平湖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集体等。

 
学校竭诚欢迎能吃苦、乐奉献、有教育情怀的人才加入。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代课教师4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有关要求

语文代课教师

1

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热爱教师岗位

数学代课教师

2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热爱教师岗位

社会代课教师

1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热爱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代课期间再考教师资格证书也可)。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8月16日,可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jphcxx@163.com),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地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2024年8月16日上午10点,到平湖市行知中学博爱楼三楼校务办现场确认并择优录取。
 
3.报名所带材料:
 
(1)《平湖市行知中学公开招聘代课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水平能力等;
 
(3)毕业证书、有教师资格证书优先;
 
(4)各类获奖证书(电子证书照片均可);
 
(5)《居民身份证》;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三)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咨询电话:
 
陈老师:13575358984、邓老师:13515837239
 
 
平湖市行知中学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浙江嘉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用工14人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卫〔2020〕136号)、《关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平卫〔2023〕61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用工14名(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对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的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年龄适当放宽。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四)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4年8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五)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不包括临时用工),需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日,时间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16:00)。
 
2.报名地点:各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
 
4.资格审核:各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复核。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考试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可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单独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研究确定,并及时对外公布。
 
原则上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6倍的(或者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2名的),可以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报名人数在岗位招聘人数6倍及以下且同一岗位报名人数12名及以下的,可以直接采取面试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单独技能操作的,面试或技能操作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或技能操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直接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报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04601/index.html)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其中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聘,非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实施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023587
 
监督电话:0573—89170869,85061235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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