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微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66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微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和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民发〔2019〕37号)要求,现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66人。本次招聘岗位分A类岗位和B类岗位,A类岗位面向县属国企、退役士兵和城镇公益岗人员招聘40名;B类岗位面向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招聘2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微山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微山县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学历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A类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4日后至2006年8月13日前出生);B类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4日后至2006年8月13日前出生)。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
8、有就业单位的,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9、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10、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及条件选择报考A类岗位或B类岗位,且只能选择一个。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5、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招聘的人员;
8、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岗位公告在微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2:00—8月22日16:00
报名平台:http://url.jiuyejie.cn/jn/sqgzz.php
2、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首次登录先注册,然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报告可通过https://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退役士兵须提交《退伍证》扫描件、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同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填报完毕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当应聘人员在提交的审核信息被驳回后,可根据驳回原因编辑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8月21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和修改报名信息。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被驳回的,补充材料时间可延长至8月22日12:00。到时未提交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初审
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同步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其他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岗位规定招聘计划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而造成的空缺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报名期间,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于每天16:00在报名平台的招聘公示板块进行公示。
四、笔试
(一)笔试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2:00—8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不予退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于2024年8月25日9:00—8月2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相关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相关知识及综合写作等,满分100分。
3、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4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6分。取得两种以上资格证书人员,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以上资格需在2024年8月14日前取得。
4、笔试设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线、笔试加分情况和加分后的最终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微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面试
(一)在笔试合格线以上,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地点以简章发布网站公布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核范围的应聘人员,由本人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审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打印)、《诚信承诺书》(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自行打印);
4、报考A岗的城镇公益岗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信,具体格式见(附件2);退役士兵须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6、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户口簿索引页,户口簿个人页;考入高校入学时户籍迁往就读学校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迁出证明材料、父母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簿索引页、父母户口簿个人页);
7、在笔试环节符合加分情况的须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2寸彩色白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必须提供近半年以内的照片,同时为便于识别,严禁PS修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不予退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四)面试通知书
缴费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五)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考生实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职业素养、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
如果同一岗位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分别在同一场次不同面试室进行面试,此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需按规则进行修正(考生修正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招聘岗位全部应聘人员所涉及的所有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应聘人员所在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面试原始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招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体检作弊、隐瞒疾病、扰乱体检等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线以上,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属街道分配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所属街道负责,合同期内不服从街道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所属街道需向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相关情况,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同意后,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落实,如遇政策文件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九、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从微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填报信息务必真实有效,经审核不合格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不统一组织培训,不指定教材。
4、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537—8220361;0537—8220363(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报考平台:http://url.jiuyejie.cn/jn/sqgzz.php
网上报考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附件:
微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山东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公告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优秀人才回归微山,助力微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实施微山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回引范围
微山县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微山县籍(含原户籍为微山)人员。
2.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在微山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
2024年5月31日后户籍迁入微山县的不纳入回引范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限户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2.调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出。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规渠道进入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5.学历、年龄和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回调到县直部门单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使用国外学历学位申请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回引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变造信息、材料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二、安排原则
(一)对等对口原则。一般按拟回引人员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置到对口事业单位,原则上按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同向或顺向流动,严格控制逆向流动。回引人员进入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空编进人原则。人员调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严禁超编进人。
(三)人岗相适原则。对拟回引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四)服从安排调剂原则。 根据单位需要和编制情况统筹调配,拟回引人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
三、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1日。
有意向且符合回引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微山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工作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申请人员类别,还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在微山长期工作生活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微山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申请表》电子版一并发送。邮件统一名称为“姓名-手机号-人才回乡”。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报送至微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邮箱:wsgwyk006@163.com,电话:0537-8220006);
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报送至微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wsrsj3@126.com,电话:0537-8222226 )。
(二)资格审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请回引人员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人员回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综合考评
成立考评工作组采取面谈或考试等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和综合考评等次分期分批组织考察。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制定考察方案,分系统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报名时个人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分系统组织拟回引人员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手续办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回引人员在微山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与推荐安置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支持政策
(一)岗位管理。对回引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保留原岗位等级(职员等级)待遇不变,有关职务服从县委统一安排;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可参照原聘用职称聘用在相应岗位。
(二)随迁随调。回调人员配偶有意愿回调的可一并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微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微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2024年山东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根据微山县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将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详见附件2)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二、招聘岗位
微山县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和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4月29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srsk0717@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3181665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3日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6)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7)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笔试工作由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中报考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报考中职学校岗位的,采取试讲后进行答辩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2024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0日
2024年山东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公告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优秀人才回归微山,助力微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实施微山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回引范围
微山县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微山县籍(含原户籍为微山)人员。
2.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在微山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
2024年5月31日后户籍迁入微山县的不纳入回引范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限户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2.调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调出。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规渠道进入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5.学历、年龄和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回调到县直部门单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使用国外学历学位申请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回引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变造信息、材料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二、安排原则
(一)对等对口原则。一般按拟回引人员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置到对口事业单位,原则上按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同向或顺向流动,严格控制逆向流动。回引人员进入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空编进人原则。人员调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严禁超编进人。
(三)人岗相适原则。对拟回引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四)服从安排调剂原则。 根据单位需要和编制情况统筹调配,拟回引人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
三、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1日。
有意向且符合回引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微山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工作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申请人员类别,还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在微山长期工作生活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微山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申请表》电子版一并发送。邮件统一名称为“姓名-手机号-人才回乡”。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报送至微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邮箱:wsgwyk006@163.com,电话:0537-8220006);
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报送至微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wsrsj3@126.com,电话:0537-8222226 )。
(二)资格审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请回引人员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人员回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综合考评
成立考评工作组采取面谈或考试等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和综合考评等次分期分批组织考察。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制定考察方案,分系统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报名时个人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分系统组织拟回引人员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手续办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回引人员在微山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与推荐安置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支持政策
(一)岗位管理。对回引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保留原岗位等级(职员等级)待遇不变,有关职务服从县委统一安排;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可参照原聘用职称聘用在相应岗位。
(二)随迁随调。回调人员配偶有意愿回调的可一并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微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微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