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白山市抚松县事业单位招聘9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抚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抚松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5名。其中,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21名,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稳边固边专干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至200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20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4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问题:在资格复审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书暂未取得的可提供认定机构有证书编号并盖章的《认定申请表》,在正式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则认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4.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日8:30至9月5日11: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01),选择相应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及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B)。其中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上传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报考的,须一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考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考生报名社区服务的,需上传《2024年抚松县面向全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8:30至9月5日15:00。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出仲裁。
3.仲裁截止时间及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9月5日15:0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其确认时间为2024年9月3日8:30至9月6日11:00。
2.收费标准:通用知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其他笔试科目8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60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8:30至9月21日9:0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和资格复审。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由中共抚松县委组织部、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24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报名缴费完成后于9月5日11:00前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pdf格式扫描件以及电子版《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2)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考生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srsjsyk@126.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松县征兵办、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5.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入考场。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或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期间的学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5.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另行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查询方法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和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抚松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4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九、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参乡英才”四项计划〉的通知》,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择优提拔
服务年限满 3 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毕业生纳入全县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二)放宽职级职称政策。
使用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引进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按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按八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使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人员,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三)给予生活补贴。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12000 元;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8000 元;补贴连续发放 5年,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联系方式”栏。
3.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4.监督举报电话:0439-6576022
5.政策咨询电话:0439-6257206
十一、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十三、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9-6257206
中共抚松县委组织部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吉林白山市浑江区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 〔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白山市浑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白山市浑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8人,其中,稳边固边专干12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白山市浑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24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4年白山市浑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站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1:30。
(2)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51(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执业(职业)资格等有关材料及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B)。其中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上传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报考的,须一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5:00。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出仲裁。
3.仲裁及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8月9日15:0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其确认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
2.收费标准:通用知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60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4日9:00。
2.考生需在要求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准考证》上注明。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户口簿、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白山市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报名缴费完成后于2024年8月9日17:00点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pdf格式扫描件以及电子版《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2)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考生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yk3361788@163.com 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征兵办、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后另行在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5.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入考场。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4.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在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公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专业问答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查询方法在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和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白山市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4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浑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4年白山市浑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 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9-3361788,白山市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 白山市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吉林白山市浑江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吉组通字[2021]5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全区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浑江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浑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
5.热爱城市党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奉献精神;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现为浑江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
2.在“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任职至少满2年;
3.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至少满3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师职称;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
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瞒组织和群众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街匪市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7.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8.破坏选举秩序,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
9.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11.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判认定存在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
1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各镇(街)党(工)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部门审核后,提交联合考察组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进行聘用。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基层推荐
各镇(街)党(工)委对人选严把第一道审核关,按照资格条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主要业绩等,向组织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经组织部门审核后,在镇街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名。
3.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9日。
报名地点:浑江区政府六楼,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报名材料:《2024年浑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浑江区xx街道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人选表》一份(附件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镇(街道)党(工)委公章;在任职社区工作者期间,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联审
区委组织部将会同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民政局、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8月19日16时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5.考察
区委组织部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专项考察组对资格联审合格的人选实施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日常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综合所获荣誉、职称评定、任职年限、民主测评和实操能力等进行排序赋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6.体检
按招聘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
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
2.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0439—3361192
3.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0439—3361191
白山市浑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439—3361087
五、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在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察、资格审查、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区委社会工作部
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吉林白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白山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中共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军分区决定,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已报名参加2024年白山市各县(市、区)秋季男兵义务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
7.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详见《2024年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男兵预征对象,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考生只能报考入伍报名所在地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 26日9:00至16: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栏。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征兵部门、用人部门组成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请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考生携带《2024年白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另行电话通知发放《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名的,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根据《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一)初试筛选
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40的,考生需要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10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1:40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役前教育训练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由各地征兵办组织役前教育训练,役前教育训练实行淘汰机制,在役前教育训练期间,因个人原因或不符合入伍条件人员,经县(市、区)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征兵办确认后,退出役前教育训练,取消入伍资格及聘用资格。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的组织、人社、编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置协议书》)。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置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置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九、退役安置
签订安置协议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在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1个月内,根据签订的《白山市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到当地组织部、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使用人才编制池的,由当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根据本地用人实际研究确定服务单位。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并组织上岗。
十、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或转改当期士官后因个人原因提前退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cb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439-5081251。
4.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白山市人社局监察室0439-3292661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0439-3257868
白山市人社局事业科0439-3255855
十二、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