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大庆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大庆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调情况详见《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大庆市(含县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应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干部身份,纳入编制管理2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24年8月22日),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报名,视为同意调用后放弃级别;原有职称不带入选调岗位,调用后单位视情况聘岗;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8:30至9月4日16:30,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PDF版本)以“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发送至dqsthjxd2024@163.com。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PDF版本);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提供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不超过200k);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扫描件;
 
  5.诚信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扫描件(PDF版本)。
 
  报考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与网络报名同步进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审查结果和报名序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缘由,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本次选调不受理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9月5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6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4617571或报名邮箱反馈,过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若低于3:1比例的,缩减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阶段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1份;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5)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4);
 
  (6)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和落编通知单复印件1份。
 
  (7)由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文字综合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5)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以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阅相关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期间,需要提供《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落编通知单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等材料。考察时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资格证书等信息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经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并履行考察程序。
 
  (六)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环节,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笔试成绩高者递补。
 
  (七)调转。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次选调人员拟全部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进入调转程序的人员,如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需本人自愿放弃原有身份;如具有职务职级的,需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如超出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数量的,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岗位聘任,采取末位低聘方式进行,原有职称不带入选调岗位,调用后单位视情况聘岗。
 
  4.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2日(含当日)。
 
  六、工作要求
 
  1.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9-6299929。
 
  2.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如下:0459-4617571、461792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商务服务和投资促进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市范围内(包括县区)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6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干部身份,纳入编制2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24年9月6日),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报名,视为同意调用后放弃级别;原有职称不带入选调岗位,调用后单位视情况聘岗;
 
  7.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9月20日16:00,报考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PDF版本)以“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并将文件压缩包发送至swjsyxd2024@163.com。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大庆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及扫描件;
 
  (2)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提供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与网络报名同步进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审查结果和报名序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缘由,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本次选调不受理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9月23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4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6370018或报名邮箱反馈,过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60%。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实际,文字综合岗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财务岗主要测试考生财务综合能力,商务招商综合岗主要测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由大庆市商务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若低于3:1比例的,缩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
 
  1.《大庆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
 
  2.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5)原件;
 
  5.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和落编通知单复印件1份;
 
  6.01、02、03岗位需提供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章的原件。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以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阅相关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期间,需要提供《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落编通知单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等材料。考察时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七)体检。经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并履行考察程序。
 
  (八)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环节,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九)调转。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进入调转程序的人员,如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需本人自愿放弃原有身份;如具有职务职级的,需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如超出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数量的,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岗位聘任,采取末位低聘方式进行,原有职称不带入选调岗位,调用后单位视情况聘岗。
 
  4.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6日(含当日)。
 
  五、工作要求
 
  1.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9-6390578。
 
  2.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如下:0459-637001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大庆市商务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教师12人公告

  
 
  为推进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县域重点领域实际需求,拟开展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进计划
 
  拟为县直所属学校引进教师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县属学校教师岗位)》(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服从县委、县政府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 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毕业生或其他特殊人才的引进事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5. 引进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6.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进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并享受《杜尔伯特人才工作二十条(试行)》所对应的福利条款。
 
  四、引进程序及方法
 
  (一)提交报考申请
 
  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rbt.gov.cn/)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采取网上报考和现场报考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考时间为9月6日—10月26日16:00,现场报考计划在东北石油大学专场招聘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考的考生需按照要求,当场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报考当天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报考信息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人才引进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登录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后续报考信息。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查结果公布后2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请仲裁(联系电话0459-3410041),仲裁通过的视为报考成功,未提请仲裁或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能力测评方式
 
  能力测评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以面试为主,方式为“无生试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如报考人员较多,则视情况加设笔试或面谈。能力测评形式、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本次人才引进不实行政策性加分。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能力测评总成绩计算,按引进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工作的能力进行考核,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引进资格。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社会公示
 
  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办理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符合政策规定的可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被录用的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或调转至县外。引进人才在杜尔伯特县工作五年内提出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批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策咨询电话:0459—3410041。
 
  2. 人才引进各环节因不符合要求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3. 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大庆人才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随时取消引进资格,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批次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6日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0人公告

  
 
  为推进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县域重点领域实际需求,拟开展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进计划
 
  拟为县直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3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县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服从县委、县政府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 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毕业生或其他特殊人才的引进事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5. 引进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6.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进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并享受《杜尔伯特人才工作二十条(试行)》所对应的福利条款。
 
  四、引进程序及方法
 
  (一)提交报考申请
 
  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rbt.gov.cn/)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采取网上报考和现场报考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考时间为9月6日—10月26日16:00,现场报考计划在东北石油大学专场招聘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考的考生需按照要求,当场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报考当天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报考信息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人才引进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登录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后续报考信息。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查结果公布后2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请仲裁(联系电话0459-3410041),仲裁通过的视为报考成功,未提请仲裁或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能力测评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人才引进开考比例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通过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如不满足开考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3)能力测评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能力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人才引进不实行政策性加分。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能力测评总成绩计算,按引进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工作的能力进行考核,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引进资格。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社会公示
 
  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办理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符合政策规定的可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被录用的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或调转至县外。引进人才在杜尔伯特县工作五年内提出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批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策咨询电话:0459—3410041。
 
  2. 人才引进各环节因不符合要求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3. 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大庆人才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随时取消引进资格,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批次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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