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14人公告

 

根据执法办案工作需要,依照《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及《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共7个职位,计划招录司法雇员14名,详见《2024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招录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该检察院,检察机关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所在检察院;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8月26日9时—8月31日12时。
 
2.资格初审时间:8月26日9时—8月31日17时。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关注“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由“招聘报名”通道进入报名平台在线,按照招录公告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6877381)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将以电子格式陆续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子邮箱,请考生关注邮箱信息,并于9月6日-9月7日下载打印。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如发现邮件未收到或其它问题请立即向招录单位反映。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1.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以及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时间:2024年9月8日上午9:00-11:00。
 
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165-28号)。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原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内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完成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杭州检察门户网站、“杭州检察”和“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司法雇员储备库。在一年内如出现司法雇员岗位空缺需增补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
 
(四)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才网、杭州检察门户网站、“杭州检察”和“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公示,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劳务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8月1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二)部分岗位招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4年8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四)报考人数不足招录计划3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五)报考人员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招录单位,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将在杭州检察门户网站(http://www.hangzhou.jcy.gov.cn)、“杭州检察”和“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留意。
 
(八)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九)考生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举报电话:0571- 89585852。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临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临安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计划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
 
6.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为临安区。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9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路259号国联大厦1603室),现场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571-58605989)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的《2024杭州市临安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酌情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报名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全部报考岗位人数合计40人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40人(不含)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合格线将由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整体成绩情况酌情划定)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采取面试方式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区级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核发,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专职人员储备库。如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专职人员岗位出现缺岗的情形,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录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招录公告发布之日前且在十二个月之内。
 
2.招聘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工作性质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配合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适合男性报考。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报名咨询电话:0571-58605989、89541325。
 
监督电话:0571-89541307(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求,临安区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岗位类别为内勤岗。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4年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表达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系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7.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9.临安区户籍(生源),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8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10.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 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
 
2.联系方式:0571-89542079,报名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390号商务局416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交(1)本人签字的《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区商务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反馈并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临安区情区策、经济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将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1-61070187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42079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