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聘用人员12人公告(第七批)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第七批)》(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506室人事科(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环路231号)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00(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方式请选择顺丰速运)。
 
——邮寄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相同,邮编:5191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56-6328255。
 
4.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斗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双面打印,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生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双面复印);
 
⑥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要求的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一经提交,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要求不符的考生取得考试资格,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后续招聘程序;如已取得聘用资格的将终止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考试
 
采取“笔试+岗位实操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实操考试*2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综合能力测试,二是专科基础知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岗位实操考核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岗位实操考核。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实操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由医院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科室进行为期3天的岗位实操考试。考试后按分数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推荐参加医院专家面试人选。岗位实操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岗位实操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主要采取答辩方式,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6-6328255,监督电话:0756-2782969
 
 
 
 
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7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聘用人员12人公告(第七批)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第七批)》(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506室人事科(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环路231号)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00(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方式请选择顺丰速运)。
 
——邮寄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相同,邮编:5191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56-6328255。
 
4.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斗门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双面打印,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生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双面复印);
 
⑥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要求的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一经提交,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要求不符的考生取得考试资格,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后续招聘程序;如已取得聘用资格的将终止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考试
 
采取“笔试+岗位实操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实操考试*2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综合能力测试,二是专科基础知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岗位实操考核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岗位实操考核。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实操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由医院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科室进行为期3天的岗位实操考试。考试后按分数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推荐参加医院专家面试人选。岗位实操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岗位实操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主要采取答辩方式,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6-6328255,监督电话:0756-2782969
 
 
 
 
珠海市斗门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7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43人公告

 

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金湾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43名,其中教师42名,校医1名。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校医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8.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区内公办学校在岗临聘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线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中午12时。

 

2.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学校邮箱。

 

3.材料提交:请将以下材料按先后顺序编辑并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一并发送至各学校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为:应聘学校—岗位—姓名(如:珠海市小林中学-初中语文-张三)。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资料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④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荣誉证书;

 

⑦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线上资格预审

 

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试讲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8:00。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考生需于9:00签到,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笔试结束后。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试讲以试讲形式举行,专业技能展示为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教学试讲(7分钟内)+答辩(3分钟内)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内)。

 

职工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问答,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内)。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美术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

 

面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高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43人公告

 

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金湾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43名,其中教师42名,校医1名。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校医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8.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区内公办学校在岗临聘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线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中午12时。

 

2.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学校邮箱。

 

3.材料提交:请将以下材料按先后顺序编辑并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一并发送至各学校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为:应聘学校—岗位—姓名(如:珠海市小林中学-初中语文-张三)。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资料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④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荣誉证书;

 

⑦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线上资格预审

 

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试讲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8:00。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考生需于9:00签到,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笔试结束后。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试讲以试讲形式举行,专业技能展示为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教学试讲(7分钟内)+答辩(3分钟内)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内)。

 

职工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问答,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内)。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美术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

 

面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高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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