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50人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麻醉、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麻醉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其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护理岗
|
K01
|
47
|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2
|
检验岗
|
D01
|
3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合计
|
50
|
面向社会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县直医院急诊科医师岗
|
A01
|
7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因院前急救劳动强度较大,适合男性。
|
县人民医院3名
|
2
|
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
|
A02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3
|
县人民医院内窥镜室临床医师岗
|
A03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同时须有三级医院内窥镜进修学习经历。
|
|
4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
|
A04
|
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5
|
县直医院麻醉医师岗
|
A05
|
2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妇幼保健院1名
|
6
|
县第三人民医院麻醉医生生岗
|
A06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7
|
县直医院影像医师岗
|
A07
|
4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影像方向)、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放射诊断医师岗各1名、
|
8
|
县第三人民医院影像
|
A08
|
3
|
临床医学(影像方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9
|
县人民医院心电图医师岗
|
A09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10
|
县人民医院病理医师岗
|
A10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11
|
县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岗
|
B01
|
1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12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中医临床医生岗
|
B02
|
3
|
中医学、针炙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13
|
县妇幼保健院康复技师岗
|
C01
|
1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康复技师资格(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技资格不作要求)
|
|
14
|
县人民医院医学检验岗
|
D02
|
2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检验师资格(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技资格不作要求)
|
|
15
|
县第三人民医院检验岗
|
D03
|
4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6
|
县人民医院药剂岗
|
E01
|
1
|
药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17
|
县第三人民医院药剂岗
|
E02
|
5
|
药学及药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8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中药岗
|
E03
|
2
|
中药学及中药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9
|
县第三人民医院计算机岗
|
F01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
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20
|
会计岗
|
G01
|
3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县人民医院1名;
县第三人民医院1名
|
|
21
|
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岗
|
H01
|
2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县人民医院2名(院感科、公卫科各1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
|
22
|
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生岗
|
H02
|
10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23
|
县人民医院病案室岗
|
I01
|
2
|
临床医学、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24
|
县人民医院总务岗
|
J01
|
1
|
土木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负责基建等工作,适合男性。
|
|
25
|
县直医院护理岗
|
K02
|
18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高中起点)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人民医院10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
26
|
县第三人民医院护理岗
|
K03
|
20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合计
|
100
|
说明:1、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职位的人员,须自录用后在派驻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根据县第三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吉安县2022年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序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籍贯
|
||||||
全日制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
|
||||||
最高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其他
|
||||||||
家庭地址
|
QQ或微信号
|
|||||||
现工作单位
|
在现单位工作年限
|
加分分值
|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
个人简历(从全日制最高学历开始填写)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所在单位 意见 (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人员不用填写)
|
工作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盖章:院长签字: 年月日
|
|||||||
资格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
注:报考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的人员工作年限由单位盖章,院长签字,如弄虚作假,审核不实,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人承诺对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不作弊。
报考人承诺(签名):
附件3:吉安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人员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序号 (与报名表一致)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连续工作起止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
连续工作
|
加分
|
合计
|
注:1、电子版从信息报送任务上报。
2、本表分护理、检验人员两类分别汇总。
3、满1年加0.25分,5分封顶。
2022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71人公告
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安全、健康优质发展,根据《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71人)
1.城南幼儿园:17名;
2.全县各公办幼儿园12所(县幼儿园20名、水边幼儿园6名、巴邱幼儿园10名和其他9个乡镇中心幼儿园18名)5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学前教育非在编专任教师。
2.招聘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2年8月底前如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学前教育及以上书;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③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3日上午8:00--6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峡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水边镇玉峡大道59号)
3.报名材料。考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学历证书;
(2)书;
(3)户口簿及身份证。
(二)笔试
1.时间:2022年 7月 9日;
2.地点:县实验小学;
3.内容: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三)面试
1.时间:2022年7月13日;
2.地点:县实验小学;
3.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等,采取10分钟才艺展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按招聘计划1:1.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优先。
2.体检和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5.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教体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高分至低分选岗派遣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4.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2.成绩折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多个面试室考生面试最后成绩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公布的修正系数公式计算。计算公式: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上式中的同一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即谓修正系数。
3.有关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招聘计划的1:1.2确定。如未达到1:1.2面试人数则全部进入面试,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总分成绩不低于65分进入体检考核。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峡江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7187911、15216237858。
峡江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
非在编专任教师领导小组(代)
2022年6月7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暨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2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暨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20人公告。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
③学历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一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采取综合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吉州区青原区
井冈山市新干县:
永丰县峡江县
吉水县泰和县
万安县遂川县
安福县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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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招聘12人公告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专职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政府专职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员12名,男性,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持有B2驾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
三、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性;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灭火救灾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应届、历届大学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7;
5、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游泳技能、篮球特长等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具备任意一项技能或条件在总分成绩上加两分,总计不超过4分,招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政府专职员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核内容: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25日(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办公室(永新县湘赣大道315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永新县公开招聘专职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本次招聘名额。
(四)考试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a)时间:另行通知。
(b)地点:禾川中学体育场及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场。
(c)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等。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心理情况及承受能力。
3、考试总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为60分,面试为4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政府专职员招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正式录用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3000元每月,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标准执行。
2.政府专职员日常在永新县辖区各乡镇专职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5297962858(覃站长)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8827767022(刘站长)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并贯彻始终。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6日
附件: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