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年度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为提高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性,最大限度缩短培养周期,推动我县卫生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3年我县卫健系统将继续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调入岗位及人数
1.调入岗位:医生岗(主要包括临床医生、中医医生、影像医生、医生)
2.调入人数:10名。
三、调入条件
(一)调入条件
1.户籍要求:
(1)在县外工作的吉安县籍、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在县外工作的非吉安县籍,但其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在吉安县的,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3)其他自愿(户籍不限)到吉安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其他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属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3周年(三支一扶人员含服务期,即2020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调入乡镇卫生院的,必须取得执
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违纪违法行为,近3年年度(即2020、2021、2022年度三年)考核必须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调入人员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说明: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调入人员的调入与调出单位应区域一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调动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单位调动到乡镇单位);
4.调入我县乡镇单位的定向培养本科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满的可参加我县定向培养本科生选调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1.现场报名初审时间:2023年7月12-14日,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初审须提交的材料:凡符合条件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工作单位及当地卫健委、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初审。同时上报与纸质报名表信息一致的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照片处须上传照片)至邮箱:jaxwsjrsg@163.com,文件名应注明绿色通道调入+姓名)、
具体证件为:本人为吉安县户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执业证书、专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或安置文件及编制证复印件。本人非吉安县籍而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吉安县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自愿调入的,还须提供专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
(二)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审批。
1.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7月18-19日发放准考证,领证地点:县卫健委人事股。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及选岗。
2.资格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对入围人员递交的相关资料再次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调入资格;
3.考察:由所在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出具无违纪违法证明,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共同对其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审批:体检合格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后5年内不得调离我县。
五、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全部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总量管理,与本县正式在编人员同等要求管理,调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3219(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8442808(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2023年吉安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9日
附表
2023年吉安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
调入类别(请勾选):
①本人吉安县户籍调入□;②父母或配偶吉安县户籍或工作调入□;③主治医生及以上自愿调入□。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本人户籍地
| 家庭
住址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入党
时间
| 健康
状况
| 联系电话
(手机)
| ||||||
配偶户籍及工作单位
| 父母户籍
及工作单位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身份
证号
| 专业技
术职务
| |||||||
行政
职务
| 有何专长
| |||||||
执业
资格
| 工作单位
| |||||||
从事专业
| 近三年考核情况
| |||||||
申请调入单位
| 申请调入岗位
| |||||||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
工
作
业
绩
| ||||||||
所在
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意见
| 工作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地
人社
部门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资格
审查
意见
| 年月日
| |||||||
备注
|
附件下载:2023年吉安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doc
2023年江西吉安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公告
2023年度吉安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根据吉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激励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争先创优,现就公开选调部分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至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共11名。分别为:
1.县直医院临床医生6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名、中医院1名、县妇幼保健院2名。全部从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满的定向本科生中选调。
2.敦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名。其中临床医师1名,中医师2名,影像医师1名,公卫医师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在基层卫生院工作满5年(三支一扶人员含服务期,即201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近3年考核需合格及以上等次。
3.属本县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二)岗位条件(见附表1)
四、选调方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相同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12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从县卫健委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吉安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将报名表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交本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人初审,由单位汇总后统一交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考务费50元交县卫健委财审股。
3.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于7月13-14日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4.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
(1)县直医院从乡镇卫生院定向本科生中选调临床医生岗:报考人数应大于选调人数,如未达到,则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名额。
(2)敦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调医生岗: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应达到2:1,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选调名额。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7月18-19日发放准考证,领证地点:县卫健委人事股。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确定拟选调人员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日制学历高者入围,全日制学历相同者,工龄长者入围。拟录用人员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资格终审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资格终审不符、其他特殊原因出现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递补一次。
考生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四)考核考察: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抽调人员开展考核考察,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考核情况。
(五)办理调动手续
将拟录用的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定向本科生调入县直医院后,5年内不得调离我县。
咨询电话:8432890(县卫健委)、8433219(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六、
本公告由县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下载:
附件1:吉安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docx
附件2:吉安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县城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技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docx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9日
2023年江西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吉安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4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条件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
2、招聘对象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书及人事档案;
3、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2023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一并发至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压缩包文件需备注高层次人才+姓名。
相关证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三)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用人单位需求,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则不予聘用。7月24-25日发放准考证,领证地点:县卫健委人事股。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等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抽调人员开展考察,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报县政府审批。
五、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聘用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联系电话:0796-8433219(吉安县人社局人事股),0796-8432890(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纪检监督电话:0796-8442808。
附件1 2023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5日
2023年江西吉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26人公告
2023年吉安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2.身心健康;
3.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4.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有纹身的人员;
7.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序号及名称:01-城市管理协管员
拟招聘人数:26人(男性23名,女性3名)
任职要求:
1.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服从局工作岗位调配;
4.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含)。特别优秀者经研究决定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初审、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招聘信息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平台发布,通过指定的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发布后续招聘公告信息。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3月31日下午15: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及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在线报名(最终以邮箱报名为准)。
邮箱报考人员需下载并认真填写《吉安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吉安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个人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报名附件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arsrcw@jarsrcw.com,邮件主题标注吉安县+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两寸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3)《吉安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表》Word版及签名扫描件。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单位有权根据《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反映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本次报名不设置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以最终实际报名情况及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报名未成功者不另外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经核准报考资格确认无误后方可参考,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20%。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试题内容范围为《吉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知识,具体笔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若考官组或招聘领导小组认为拟招聘岗位考生均无法达到岗位匹配要求的,可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不足面试入闱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需进行体能测试考试,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每项50分。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
测试项目: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两项。
4.加分项
退伍军人、警校毕业待岗大学生在总成绩中加2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最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和工作经验优秀者优先)。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拟聘人员的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五)资格复审
由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对体检合格、考察合格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用工方式
此次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合同每2年签订1次。聘用期间县局为协管员统一配发,其他制度及福利待遇参照现有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一)报名咨询:0796-2187363、18579369866(曹经理)、18579369494(肖经理)、18827766265(熊女士)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吉安县城市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以下无正文。
吉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