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华忆教育集团是一所民办公助的学校。现辖有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吉安华忆高级中学并托管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属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018年被省教育厅列为“江西省十所高水平中职学校”。2019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坐落在江西省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吉安高新区的中心,校园面积 305亩,分东西两校区。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已建成生态园林式校园,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园林单位”。设有机电、经济管理、信息工程三个系和高考部,在校学历教育学生6000余人,教职工290余人。因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吉安县教育体育局、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吉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学校面向各高等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1、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1人,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12,1人,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3、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02,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
各高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2、条件
(1)年龄: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与各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3)招聘对象在2022年8月15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b)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c)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d)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e)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应聘者可登录江西省华忆教育集团(http://www.faryear.com/)下载《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华忆教育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312058581@qq.com。
(2)现场报名: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地点为华忆教育集团科技楼一楼人事处,应聘者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方式
采取实践操作、试教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操作和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实践操作(100分):由招聘学校在实训室按照教师岗位专业要求进行。实践操作需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试教。
(2)试教(100分):试教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公布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备验证。试教成绩不能低于70分(百分制),若低于70分不予聘用。
(3)成绩计算方法:合成总成绩计算,实践操作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
3、聘用
根据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最后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聘用等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按学校工资标准执行(10—20万/年)。
2、一经录用,给予公办教师编制,在职称评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3、学校免费提供单身公寓,教师用餐提供餐补。
4、子女就近入学提供绿色通道。
六、咨询电话
吉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0796-8402906
欧阳老师:18979619191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6-8440352
吉安县人社局人资股:0796-8431221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796-844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