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安市安福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我县拟面向社会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安福县2024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7名,其中应届生1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或审计尚未终结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安福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报名参加安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已经入围体检、考察及拟聘用对象,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2.学历要求: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高中教师岗位的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4)执行,其他岗位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与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相互对应。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3年和2022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考生填写《安福县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与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一并发至邮箱(见附件1),发送的压缩包文件需备注: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不需缴纳报名费。

  相关证件扫描件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注明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2.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核减,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数可调剂到其他相应岗位使用,调剂后的岗位亦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紧缺学科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1:3的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汇总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

  (三)面试。面试方式:县委党校和普通高中教学岗采取试讲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方可入围体检;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面试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入围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办理聘用。

  1.确定人员。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2.办理手续。引才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跨行业或跨县调动),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聘用等手续。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在一年试用期合格后,高中教育岗位人员按《安福县名师名校长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关待遇,医疗卫生岗位人员按《安福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关待遇,所有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公寓待遇。

  附件1:安福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安福县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4年修订).doc

  原标题:安福县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fx.gov.cn/art/2024/7/26/art_52030_4964887.html

2024年吉安市安福县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197人)

  为充实我县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确保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安全、健康发展,根据我县各公办园师资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城区和农村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197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满足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认真践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的安福籍或安福籍配偶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8月31前如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

  5.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幼儿园(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身体条件要求:达到《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7.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2日—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安福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40周岁及以下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安福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线下办理);⑥幼儿园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幼儿园工资流水或社保个人权益单);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用于贴《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

  (2)放宽至45周岁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安福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线下办理);⑥幼儿园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幼儿园工资流水或社保个人权益单);⑦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配偶户口本和结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⑧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用于贴《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

  (3)如其他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安福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并于8月26日上午到安福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06室领取面试准考证(上午8:30--12:00)。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安福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中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将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如弄虚作假者,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近三年不得报考安福县教体系统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面试10分钟,成绩100分)。试讲教材范围为大班上册教材《多元游戏化活动资源包》(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涵盖5-1至5-5共五本书。试讲内容将于面试当天由县纪委、县人社局以及县教体局三家共同抽签决定。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早上7:00(星期二)

  3.面试地点:江西省安福中学(勇创楼)

  (四)成绩公示

  1.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说明:因本次面试人员人数较多,需要多个面试小组共同完成,对参加面试人员将随机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成绩计算方式参照《江西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执行。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得分×(所有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2.面试最终成绩排名方式: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面试最终成绩相同,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如再相同,现有学历高者优先(现有学历相同者按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幼儿园任教时长者优先;如再相同,提交安福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专项工作小组会议研究,从而确定最终排名。

  3.根据面试最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最终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

  (五)体检

  1.体检由安福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具体事宜见后续相关公告)。

  2.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选岗和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将按面试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选岗。

  2.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人员设定试用期为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但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生源减少,用人单位可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用人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含缓刑)及以上刑罚的。

  五、有关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4.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的单位及个人部分)。

  六、有关事项

  1.县纪委监委将全过程参与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做好招聘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若本次拟招聘人数未达招聘计划数,剩余计划数将于下次招聘时合并使用。

  3.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安福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安福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监督电话:0796-7624668(安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附件:1.安福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

  2.安福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毕业证承诺书

  安福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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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197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27jhd_dq4WOgXR8CSEFbw

2024年吉安市安福县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选调教师公告(233人)

  为满足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需求,决定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选调233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1.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坚持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向优秀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

  二、选调对象

  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且符合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认真践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年龄要求:男性48周岁及以下、女性43周岁及以下(即男性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均在“合格”及以上。

  5.任教满3年及以上,其中特岗教师应转正后任教满3年方可报考。代课、民办学校等任教时间均不计算在内,外县市在编任教经历可计算在内。

  6.报考城区初中岗位的教师:全县所有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乡镇初中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经历。

  7.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教师:本县乡镇小学、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经历。

  8.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的教师:本县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小学和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编在岗教师,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还处在处分期内的;

  2.正接受组织调查的;

  3.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安心本职工作,擅自离岗7天以上的;

  4.2023—2024学年内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或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

  6.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有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或恶意上访情形的人员。

  7.全县中小学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1至附件3。(若城区小学教师选调至城区初中,则该教师原编制所在学校可相应增加对应任教科目选调岗位数。)

  五、选调办法

  (一)选调办法

  1.选调教师采取考核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其中,小学教师报考了城区初中岗位的,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以选调教师本人考核成绩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考核成绩(总分2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75%。

  3.若最后一名总得分相同,现担任班主任者优先(近三年内担任班主任年限长者优先);如再相同,现任教毕业班者优先(近三年内担任毕业班年限长者优先);如再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提交会议研究。

  (二)考核成绩(总分25分封顶)

  1.年度考核(3分封顶)

  以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为依据。优秀计1.2分,合格计0.8分。

  2.教学业绩(10分封顶)

  (1)教学业绩由乡镇教学业绩(5分)和全县同类校教学业绩(5分)组成(以下①和②在计算教学业绩时,应以同一班级和同一科目计分;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的教师不计算教学业绩)。

  ①乡镇教学业绩以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第二学期的期末检测质量为依据,报考教师的教学质量分在本乡镇排名计分如下:一个教学班的计2分;两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分;三至四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计2分,第三名计1分;五至六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分;七至八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4.5分,第二名计3.5分,第三名计3分,第四名计2分,第五名计1分;九至十个教学班的,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计4分,第三名计3.5分,第四名计3分,第五名计2分,第六名计1分;十一个及以上教学班的,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分,第六名计2分,第七名计1分。任教多班或多学科的以最高计分班级为主,不得累计计分(已调动的教师回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报考城区初中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由于无乡镇教学业绩,则以本校学期末排名计算,计分方式同上。报考教师个人教学业绩最后得分为三个学年第二学期末的平均分。

  ②全县同类校教学业绩以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第二学期的期末检测质量为依据,报考教师的教学质量分在同类校排名计分如下:在同类学校中排名前10%的(含10%)计5分;排名位于10%—20%的(不含10%,含20%)计4分;排名位于20%—30%的(不含20%,含30%)计3分;排名位于30%—40%的(不含30%,含40%)计2分;排名位于40%—50%的(不含40%,含50%)计1分;排名位于50%—60%的(不含50%,含60%)计0.5分。任教多班或多学科的以最高计分班级为主,不得累计计分(已调动的教师回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当报考教师以任教小学一、二年级作为计算教学业绩的依据时,计分办法为:报考同一学段学科所有人员(除小学一、二年级任教教师外)总得分的平均分×90%。报考教师个人教学业绩最后得分为三个学年第二学期末的平均分。

  (2)因产假导致某学期末没有教学业绩的教师,该学期不计分,教学业绩计算最后得分为两个学年第二学期末的平均分(按假条时间进行判定)。绿色通道返乡教师,以本县教学业绩为准,如任教一学年的,则按该学年第二学期末教学业绩计算;如任教两学年,则按两学年第二学期末教学业绩计算。

  (3)报考音体美学科的教学业绩计算办法:每学年担任3个班音乐(或美术)学科教学计5分,任教班级每增加1个班计分增加1分,至任教8个班及以上计10分。每周任教体育学科6个课时计5分,任教课时数每增加1个课时计分增加0.5分,至任教16个课时以上计10分。最后得分为三个学年的平均分。若担任统考科目教学,也可选择按统考科目业绩计分方式计算教学业绩。

  3.荣誉获奖(12分封顶)

  按综合荣誉、业务获奖和其它获奖三项计分,满分12分,其中综合荣誉占4分,业务获奖占4分,其它获奖占4分。(荣誉及获奖加分限近三学年度,即从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所有荣誉及获奖均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界定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未续聘的无效。)

  (1)综合荣誉(4分封顶):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教改先进个人、教学能手、模范教师、十佳教师、名教师、最美教师等)、优秀班主任(最美班主任等)、先进教育工作者(最美教育工作者等)、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十佳师德师风标兵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综合性荣誉,省级计4分、市级计2分、县级计1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2)业务获奖(4分封顶):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含教师基本功、全县教师业务竞赛)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同一课题不重复、不累计加分。教师说课竞赛或录像课竞赛获奖折半计分。

  (3)其它获奖(4分封顶):

  代表县教体局参赛获奖加分:代表县教体局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等比赛,集体获省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5分、第三名计1分;集体获市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分、第三名计0.5分;集体获县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5分、第三名计0.2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不同层级不累计加分。

  4.村(完)小和教学点任教加分(2分封顶):目前在村(完)小或教学点任教,且在全县村(完)小或教学点连续任教至今三年及以上计2分、二年计1分、一年及以下不计分。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的,不予加分。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填写《安福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选调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本人如实填写,交编制所在学校审核。乡镇小学和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编在岗教师可同时报考城区初中(或城区幼儿园)和城区小学两个,若城区初中(或城区幼儿园)、城区小学岗位均能录取,则优先录取城区初中(或城区幼儿园)岗位,城区小学岗位往后依次递补。

  2.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逐项审核《报名表》填写信息。在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表》内“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紧缺学科教师报考工作,原则上由学校进行统筹规划与商定。

  3.报考人员准备以下材料于2024年8月9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安福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县教体局一楼106室):①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学校相关证明材料;⑦1寸免冠证件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和准考证)。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校既要考虑本校师资的需求,又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选调考试。按安编发〔2023〕7号文件所核定的编制数,各校根据实有编制数情况,对教师的选调申请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若学校实有教师数多于核定编制数,原则上报名教师不得少于实有教师与编制数之差;若学校实有教师数少于或等于核定编制数,报名教师不得超过实有教师数的10%。选调完成后,根据《安福县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实行意见》相关要求,如学校教师工作量未能达到规定标准,则采取把富余教师调往其他乡镇学校任教等方式,逐步对超编人员进行消化。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各学校须指定专人对所有参加选调考试教师的各种信息、资格条件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审核材料不实,考生今后3年内(2025年、2026年、2027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并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城区初中岗位为8月17日上午8:00-10:00;

  城区幼儿园岗位为8月17日上午8:00-10:00;

  城区小学岗位为8月17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安福县平都第二小学。

  3.笔试分值与内容:笔试卷面分值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材分析及处理、新课程标准共3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学科专业知识范围:初中岗位为初中及部分高中内容,小学岗位为小学及部分初中内容,幼儿园岗位为幼儿园内容。

  (三)面试

  小学教师报考了城区初中岗位的,将根据考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的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出现小数按进一法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成绩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具体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另行通知,面试范围为初中学段相应科目起始册别内容。录用初中教师时,初中在编教师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的总得分未排在选调岗位计划数内的不予录用。

  (四)成绩公示

  报考教师成绩及拟录人员名单将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和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拟录教师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今后3年内(2025年、2026年、2027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相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补录。

  (五)选岗录用

  拟录用人员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若某一岗位拟录用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选调数时,则该岗位所有学校计划选调数将按比例同时进行核减。选岗时间和地点将在美好安福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若成绩公示后放弃选岗者,今后3年内(2025年、2026年、2027年)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并取消下一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因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补录。所有成功录用到城区幼儿园、小学及初中的教师,将设置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之后,由其任教学校依据教师的综合表现提出客观、全面且公正的考核意见。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需返回原学校继续任教。

  七、有关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选调资格外,还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县纪委监委将全过程参与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做好选调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根据有关规定,工作调动的教师,应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参加选调教师应自愿承担职称低聘风险。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4.咨询与监督联系电话:0796-7624668

  附件:1.安福县2024年城区初中选调教师岗位表

  2.安福县2024年城区小学选调教师岗位表

  3.安福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岗位表

  4.安福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选调教师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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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福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安福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选调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ybW8VMYsD0uSd4Em5xSLw

2024年吉安市安福中等专业学校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因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现拟向社会招聘第二批编外教师8名,岗位与人数需求如下:

岗位

数量

岗位

数量

信息技术

1人

数控技术应用

3人

电子(SMT技术)

2人

汽修(新能源技术)

2人

  一、招聘原则

  按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三、工资待遇

  月综合收入由基础工资、课时工资、奖励性工资等组成。

  1.月综合收入3000——6000元。

  2.本人或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学生技能竞赛获国赛一、二、三等奖,每月可分别加1000元、800元、500元,获省赛一、二、三等奖,每月可分别加500元、300元、200元。具体发放办法依据学校外聘教师工资发放办法。

  3.在岗期间,按学校标准进行业务奖励。

  4.学校提供住宿。

  5.在学校连续工作满两年者,从第三年开始按学校规定发放校龄津贴。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4.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能胜任岗位教学。

  5.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无传染病史,无口吃。

  6.能安心教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敬业。

  7.一经录用,必须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

  8.面试人员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离职。

  五、岗位条件

  1.信息技术

  具有全日制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能胜任岗位教学。

  2.其他岗位

  具有全日制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训教学。

  3.优先录用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录用:

  ①具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者

  ②本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③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④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4.年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学历和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六、招聘流程

  1.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

  ④无犯罪证明

  ⑤教师资格证

  ⑥职业资格证

  ⑦获奖证书

  其中①②③④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⑤⑥⑦为应聘人员可提供的材料。

  2.报名者可在表单小程序中上传以上材料。

   

  3.面试学校组织人员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第一次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面试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面试采用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课程。当场备课(30分钟),试讲(12分钟),数控技术应用、电子(SMT技术)、汽修(新能源技术)除无生试讲外需加试实践操作,考查应聘者的岗位操作能力。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被录用。

  4.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2日

  5.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15979610956(张老师)18479697327(王老师)

  15979612329(曾老师)13979677261(廖老师)

  原标题:安福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秋季第二批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arencai.com/infos/164371.html?IsHide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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