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招聘教师135人公告
为满足清苑区教育人才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C}(二){C}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待认定”,即可报名;在复审及考察考核审档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需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清苑区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包括在保定市服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经历、户籍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24日)。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清苑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清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冬残奥会志愿者应届生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2.194:88/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6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7:00。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7月20日下午14:00至17:00到保定市清苑区人社局四楼人事人才股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0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7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2024年7月24日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6日。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复审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及教师资格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5.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8.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
9.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10.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7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8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整)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侯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5.面试评委会组成。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异地选拔。
6.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当天24点之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7.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工作于2024年8月底前结束。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涉及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等请拨打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电话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保定市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7950192
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0312-8118799
附件: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满城区选聘高中教师48人公告
为促进保定市满城区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发展,满足高素质教育人才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48人,特此公告。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二)其他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2.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省部共建师范类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在普通高中有一年以上相应学科的工作经历并且至今在岗任教的教师,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并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有一项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的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6.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00-2024年7月12日17:00
3.报名地点: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828号)。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审核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学校证明并注明任教学科)及一年工作经历并且至今在岗的证明(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法为试讲,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前有7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本区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岗位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整)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考生均不得将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考生只准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候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更不得将试讲内容带出考场。
5.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异地选派。
6.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7.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面试结束当天20:00后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成绩。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考核程序等。
8.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9.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计划选聘人数与考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报名材料进一步的复查。主要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
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考核、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满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时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干部介绍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于范围内人员均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故不再执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公开选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且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各个环节操作的规范及结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落实招聘程序要求,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规定行为,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学校电话:0312-5578028,区教体局电话:0312-7163308,区人社局电话:0312-7028358。
2.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满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招聘教师135人公告
为满足清苑区教育人才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C}(二){C}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待认定”,即可报名;在复审及考察考核审档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需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清苑区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包括在保定市服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经历、户籍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24日)。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清苑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清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冬残奥会志愿者应届生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2.194:88/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6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7:00。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7月20日下午14:00至17:00到保定市清苑区人社局四楼人事人才股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0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7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2024年7月24日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6日。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复审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及教师资格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5.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8.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
9.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10.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7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8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整)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侯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5.面试评委会组成。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异地选拔。
6.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当天24点之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7.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工作于2024年8月底前结束。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涉及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等请拨打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电话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保定市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7950192
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0312-8118799
附件: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