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1人公告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公告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江西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1人公告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执法执勤岗位: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0年8月2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1日以后出生),身高175cm以上;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武警内卫经历和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立功等表彰奖励和有体育特长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2800元(其中500元为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误餐补助330元,用人单位负责缴纳“五险”(含本人应缴部分),工作满1年以上,按20元/年增加工龄工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1日至8月26日;

  
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明、服役期间表彰奖励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111办公室(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796号)。

  
按照公开招聘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1000米跑。

  
考生须当场当次进行所有体能测试的项目,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5分钟。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进入考察名单。

  
(四)考察

  
考察被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等情况。

  
(五)劳务派遣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遣用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咨询电话:0790—6426381 13755583863 李警官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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