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补充27人公告
奉新县2022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补充公告
奉新县位于赣西北近郊,距省会南昌40公里,属南昌半小时经济圈,县域面积1642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总人口33.6万。全县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素有“仙源灵境”美誉,农耕文化、禅宗文化和书院文化名闻遐迩,是世界科技巨著《天工开物》作者宋应星故乡,是佛教“天下清规”发源地和宋代胡氏“华林书院”发祥地,自古以来就有着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
一直以来,奉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根据《宜春市中小学校、公立医院从省内外高校考试考核择优引进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本科专业人才暂行规定》(宜人社字〔2019〕10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奉新县第一中学、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奉新县第四中学等三所学校,面向全国各高校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00名。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已经引进教师73名,现继续面向全国各高校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2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接受监督的原则,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奉新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引计划
引进优秀紧缺教育人才27名,具体岗位如下: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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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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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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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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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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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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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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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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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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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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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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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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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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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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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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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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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冶城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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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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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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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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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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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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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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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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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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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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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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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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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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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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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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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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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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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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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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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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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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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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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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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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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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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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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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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对象
1.硕士研究生;
2.2020-2022届“双一流”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2020-2022届省内外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可以是非师范类专业院校2020-2022届优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具备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要求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三)相关待遇
1.被引进者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3.引进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奉新县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有关优惠政策。
四、引进程序
1.报名
线上报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时间2022年3月5日下午15:00整。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并填写《奉新县2022年引进优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k5eQ1DvsTQj7bDg43wsDg 提取码:2021),连同相关证件、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4039982@qq.com(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学科+姓名)。
2.资格审查 引才工作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现场或网络形式,确定笔试名单,并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
3.笔试 本科生需进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研究生免笔试直接面试),并设定合格线60分,未达到合格线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无生上课)的形式进行,教材为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教科书。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业学生须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官由引才工作组在全县专任教师中聘请(本校专任教师担任考官人数不得超过50%)。(笔试、面试时间初定:笔试2022年3月10日下午,面试3月11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5.确定拟签约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并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面试成绩80分以上,用人单位在有岗位数情况下同考生签约;面试成绩70-80分之间,引进人才小组研究视情况签约;70分以下不签约。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研究生优先确定,其次为“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再次为奖学金高者)。招聘计划涉及两所学校的,由县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统一进行分配。
6.考核与公示由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7.试用期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福利享受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8.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9.服务期限签约后在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学年(5学年后如有调动或解约意愿,可在学校招聘下一学年新教师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违约,按每少服务一学年缴纳1万元的标准缴纳违约金。
五、优惠政策
引进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县委、县政府《奉新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有关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 在奉新县无商品住房的,按8000元/年标准发放一年租房补贴。
2.购房补贴 转正定级后,在奉新县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
3.扶持激励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参加省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科技后备人才的评选。
六、其它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②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③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④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⑤放弃聘用资格者;⑥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2.未尽事宜由奉新县引才工作组共同商量决定。
七、咨询电话
引才组:0795-7907306 邹老师:13870552206
张老师:13970522496
奉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引进18人公告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保障提级工程,加大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面向宜春市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副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是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和宜春市中医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医养结合和社区卫生为一体的赣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精神专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甲等妇幼保健院。宜春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具有中医特色并与现代医学技术相结合的甲等中医医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招聘6人,市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4人,市中医院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请见附件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swjwrsk@163.com)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宜阳大厦西座825室),联系电话:0795—3264671。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2年6月5日。
(三)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学历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书(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待遇
(一)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通食宿补贴。
(二)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三)委属公立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
五、招聘程序
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递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体测)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招聘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招聘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招聘。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的,采取视频审查、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招聘工作,但须在正式录用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宜春市卫健委:0795-3264671;
2.宜春市第三人民院:0795-3203283;
3.宜春市妇幼保健院:0795-3562008;
4.宜春市中医院:0795-3918346;
5.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2951。
附件: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算机维护员1名(计算机专业);劳动监察辅助员2名(专业不限)。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组织纪律性较强,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1月4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人社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947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1月14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20795。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4.待遇按照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录取最高名次,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