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2022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聘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综合股文秘岗位1名,本岗位需能适应长期出差,值夜班,较适合男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写作3年工作经验者学历可降低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10月30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专业为中文类、新闻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应当实行回避的。

  

(四)薪酬待遇。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16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9楼。咨询电话:0797-8372386。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⑤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选。

  

1.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可安排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需全程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如不能提供近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凡体温≥37.3℃的,请不要前往报名、面试现场,以免承担防疫安全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11月9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分院招聘公告

  

  赣州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分院2022年4月招聘公告

  2020年5月13日,章贡区与广东省人民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赣州市立医院整体交付广东省人民医院管理。2020年6月21日,在赣州市立医院96年院庆时,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赣州市立医院医疗集团、赣州市立医院医疗集团总院同时挂牌。赣州市立医院医疗集团成为江西省首个城市医疗集团,在2017年成立的赣州市立医院医共体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以赣州市立医院为牵头总医院,整合章贡区妇保院、4家镇卫生院和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分院,保持独立法人资质不变,实行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整合区域资源,设立了5个业务共享平台,9个管理部门。

  根据当前用人需求,赣州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分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大学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招聘岗位条件(一)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详情表。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专业

  

  学历

  

  职称

  

  年龄

  

  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

  

  G01

  

  沙河分院
(区中医院)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级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取得执业资格,证注册在有效期内,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优先。

  

  2

  

  G02

  

  区妇保院

  

  皮肤科医生(医学美容方向)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初级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取得执业医

  

  1

  

  (二)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三)岗位条件中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填写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及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材料、资格证、相关业绩]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zslyyyljtrlzy@163.com)报名,(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咨询电话:0797-8208282。不按条件发送材料者概不接受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

  (三)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需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及相关要求提前电话或短信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

  六、体检、聘用、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

  (二)因体检、考生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空岗,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空额最多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三)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福利待遇按照医疗集团各分院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4月2日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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