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抚办字〔2020〕112号等有关规定,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主要职责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他
|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 专栏记者岗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专业;新闻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需扛摄像机,负责专栏的拍摄、剪辑工作。
|
(二)任职要求
专栏记者,负责中心专栏以及相关视频内容的拍摄和剪辑工作。
(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新闻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熟悉镜头语言,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较高的艺术素养,能够熟练使用松下、索尼、佳能等专业摄影摄像设备;了解新媒体技术,拥有视频剪辑能力;
(3)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临川区文化中心西侧)
联系人:范主任 13979402223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文末附件1二维码(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具体细则如下:
专栏记者岗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现场实操的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聘用待遇
1.专栏记者岗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考核通过需签订聘用合同,月收入5000元(4500元基本工资+500元任务考核)。
2.以上岗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免试用期,需开具工作证明。
五、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须接受体温检测,核查健康码及疫苗接种金边码,并科学佩戴口罩(考生自备)。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报名和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报名和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2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广昌县县城中学制教师招聘35人公告
广昌县2021年县城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方案
为缓解我县县城中学教师数量不足情况,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2021年,计划为县城中学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共35人。具体学科及名额如下:
中学语文6人、数学5人、英语5人、生物3人、3人、地理2人、历史3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
根据报名情况,如某一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数则该学科剩余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学科,具体调剂名额和学科由2021年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取得相应层次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其中有在高中任教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4.学历条件。学历为本科学历及
5.专业条件。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
6.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广昌县教体局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准予参加考试,由县教体局发放准考证。对需要调剂招聘名额和学科的,提请2021年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8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好相关信息。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③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书,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办理中的证明。
④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或任职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内容必须包括遵纪守法情况、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曾被开除过公职情况);
⑤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
⑥近期免冠2寸相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收费
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笔试、面试各50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为7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设在永华学校。
2.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撰写教案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教案及试讲教材
中学语文:初中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教版)2017年7月第1版;
中学数学:初中数学八年级下册(北师大版)2014年12月第2版;
中学英语:初中英语八年级上册(人教版)2013年6月第1版;
中学历史:初中历史七年级上册(人教版)2016年7月第1版;
中学生物:初中生物八年级下册(人教版)2013年9月第1版;
中学思想: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人教版)2018年12月第2版;
中学地理:初中地理八年级下册(人教版)2013年10月第1版;
中学音乐: 初中音乐八年级下册(人教版)2013年10月第1版;
中学美术:初中美术八年级上册(人教版)2013年6月第1版;
中学体育: 初中体育八年级全一册(人教版)2013年6月第1版;
中学信息技术: 初中信息技术八年级下册(南方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版;
应试者具体试讲课题,测试当天由考生代表在备课室随机抽取,现场撰写教案。课题一经抽定,不得更换。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的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笔试和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入闱。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闱。
5.公布成绩。综合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违纪处理。对以虚假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体检
入闱体检人员由教体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出现递补时综合成绩相同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考察
调阅预录人员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及相关情况。考核如有不合格的,依序递补一次,还有不合格的或放弃的,不再继续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根据考察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2021年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自选岗位
拟聘人员按入闱排名顺序优先选择相应岗位学校(具体岗位及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遇及管理
本次编外合同制中学教师的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在政策允许情况下,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一)工资待遇。编外合同制教师工资及绩效性工资与同层次在编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二)福利待遇。财政负担政府性奖励金、办学绩效奖。
(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经用人学校同意后报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四)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签订约定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学校教师需求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教师退职、退休后用人单位不再管理;
(五)已聘合同制教师的人事档案委托广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管理。
(六)已聘合同制教师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94-3611791(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5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年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效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8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资溪县户籍;户籍不在资溪县辖区内,但在资溪县辖区内工作1年及以上的(提供2021年10月31日以前劳动聘用合同、参缴社保证明、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现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相关情形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网上发布公告时间及地址: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日,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资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08:30至2021年12月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址: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室(原商业局三楼),联系电话:0794--7966605,联系人:邓仁18970437819。
5.报名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笔试内容:(1)基础知识。(2)公文写作。
2.本次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报考总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的比例或人数。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优惠加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
五、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分别参加面试。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等能力。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未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
2.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等各方面的综合考察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聘用
1.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社区报道,试用期为2个月。
2.聘用
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对其试用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县财政预算社区两委正式当选一般干部待遇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前14天有县外旅居史返回(以行程码显示为准)的考生,请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和血清测试(费用自理),考试当天随身携带检测阴性结果(48小时之内)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不能提供合格检测结果证明的不能入场。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凡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