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选调公告
赣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赣州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赣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卫监局)干部队伍,经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队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计划数
本次公开考选一级科员5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专业分类请参照《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二、考选对象
1.全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公检法司政法专项编)。
2.全市范围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相关提示:因事业单位改革正在推进,如因改革本单位性质发生变化,个人身份须相应转换,望广大考生周知。
三、考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队伍满3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3.近三年(2017-2019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8周岁,即198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5.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4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调出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政策规定限制的;
8.被市直其他单位列为拟选调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对恶意报考、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记录赣州市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开考选职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职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报考了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 6月18日
报名网址:http://rc.huiqicai.com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电话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证件、资料:(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2)毕业证书扫描件;(3)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及2017年-2019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其它相关材料(电子版)。
4.资格审查:笔试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准考证在网上进行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考察)。
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主动放弃的,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咨询电话
市卫监局综合科:0797—829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