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53人简章
为解决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紧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长洲区教育系统直接面试招聘53名中小学专任学科教师。为顺利开展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2024年长洲区义务教育学校直接面试招聘的53名专任教师,全部纳入全额财政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资格条件、人数等详见《梧州市长洲区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方式
招聘对象:2024年毕业或2023年、202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招聘方式:直接面试。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2.必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已经聘用为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梧州市长洲区祥湖南路8号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774-3823823。
4.报名及面试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1)应聘者提前下载填报《梧州市长洲区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2)2024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如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要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张近期白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自行张贴到报名表上)。
(3)2022年、2023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张近期白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自行张贴到报名表上)。
(4)报名注意事项:2024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等级证书。2022年、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每人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现场报名的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5月15日至5月17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考生面试通知书》。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梧州市红岭小学( 梧州市长洲区祥湖南路8号)。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前阅题备考40分钟,面试时间为12分钟。所有岗位的面试过程均使用普通话。
(三)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各考官按《评分标准》各要素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定,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出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得分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的确定
(1)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的要素分高低确定,依次按评分表的第一、第二、第三……等要素分的平均分确定。第一个要素分高的,取第一个要素高分者;第一个要素分相同按第二要素分,取第二个要素高分者;以此类推。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考务办将所有面试成绩在考点的公示栏公示。
4.现场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请考生自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则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按招聘单位招聘的岗位人数,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考核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如有放弃,则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六)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上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根据空编情况办理入编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一、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74-3823823,监督电话:0774-3853827。
梧州市长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二)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8名;
(三)岑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四)藤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名;
(五)蒙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跟踪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9年8月23日-2006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日18:00止。
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梧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招聘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 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 10 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 100 分。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 3:1 之内。
速录技能测试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在市中院设置考场,具体设置工作由市中院负责,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招聘法院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各招聘法院自行组织。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各招聘法院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 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全市统一招聘之前。用人法院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有空缺控制数量时,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按不高于地方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研究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岗位办公地址: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306室)
联系电话:0774-2813739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广西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26人简章
为加强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人才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局属二层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要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等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路政执法职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具体详见《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需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4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7.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六、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wuzhou.gov.cn/)登录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地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34)按要求报名。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10日17:00(9月7日、8日为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12日17:00。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13日17:00。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不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19日8:30—17:00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24年9月19日8:30—17:3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地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34)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对应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2.笔试时间
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梧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10月中旬考生可进入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招聘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
单位另行通知。
5.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2;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4-3883196;
监督电话:0774-38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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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26人简章
为加强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人才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局属二层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要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等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路政执法职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具体详见《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需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4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7.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六、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wuzhou.gov.cn/)登录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地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34)按要求报名。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10日17:00(9月7日、8日为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12日17:00。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13日17:00。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不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19日8:30—17:00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24年9月19日8:30—17:3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地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34)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对应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2.笔试时间
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梧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10月中旬考生可进入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招聘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
单位另行通知。
5.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2;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梧州人才网、梧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4-3883196;
监督电话:0774-38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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