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内江市部分学校考聘教师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所有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所有报考者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5年内有师德失范违纪违规记录的;
 
  7.省属公费师范生尚在服务期内的或2018年及以后入学违约不满5年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中午12:00至2024年7月23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了解考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对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及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温馨提示: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中午12:00),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照片审核在《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注意不收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服务电话:028-83336031;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 (工作日09:00-17:30)。
 
  4.缴费。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科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7月23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网上信息,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聘全过程。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的笔试均为公共科目笔试。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参考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2.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4年8月 1日至 8月 2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相关部门,以便审查。(报考市直属学校的人员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资料,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5室,联系电话:0832-2051136。报考县(市、区)学校的人员到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交资料: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老区政府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2-2288102;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832-3998608;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南大街143号,联系电话:0832-8222295)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的《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的《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报考者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3.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3日,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原始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有效笔试成绩(分数大于0)的平均分,最低分数线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即现场无学生讲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备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通过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递补由考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①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②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岗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向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编在岗人员, 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事业单位新考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市本级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其他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2-2023751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2107529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2-2272032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3998608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2—3900635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8243618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0832-8222295
 
  十一、本公告由市本级及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相关考聘学校及主管部门。
 
  考聘学校及主管部门电话:见《2024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四川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5号)等文件规定,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名额:33名,具体详见《2024年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单位性质:公益二类。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无医疗差错事故;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9月9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njs2yy.com/)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规培楼604)。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5.无犯罪记录证明(天府通办app办理);
 
  6.如为其他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核
 
  1.考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2.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如果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确定排名。
 
  4.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三)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和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383195
 
  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健委人教科:(0832)-2210016
 
  市二院纪委办:(0832)-2383166
 
  附件: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四川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选调教研员3人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教研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额:普通高中政治教研员1名;义务教育学段语文、数学教研员各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调对象
 
  四川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相关学科教师或教研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观念正确,热爱教育教研工作,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能胜任学科教研员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中学科教研员须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有相关学科高中教学经历;义务教育学段教研员须具备相应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有相关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学经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
 
  4.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近6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经验,教学基本功过硬,工作业绩突出。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指导能力和教研能力,对本学科教学有一定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技术运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和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应聘者于2024年9月3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发至邮箱1729308592@qq.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需提交《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教育教学业绩荣誉证书等扫描件一套。同意流动的签字盖章材料可延至考察前提供,其余材料扫描件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
 
  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未形成竞争取消选调岗位。
 
  4.资格复审:考核当天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线上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
 
  (三)考核
 
  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单位根据考核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前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流动材料或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单位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调工作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教科所  0832-2031187、0832-2039183
 
  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科所 0832-2045098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2107529
 
 
  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根据《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内江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1、内江市东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事业专技人员2名,事业管理人员1名;
 
  2、内江市东兴区植保植检站事业专技人员1名;
 
  3、内江市东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事业管理人员1名;
 
  4、内江市东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专技人员1名;
 
  5、内江市东兴区渔业发展中心事业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内江市范围内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公开选调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东兴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东兴区东兴街道中心路63号罗曼假日酒店三楼)
 
  4.报名所需资料:
 
  ①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面向内江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⑤最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
 
  ⑥由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
 
  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单位根据考核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面试的时间、地点均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选调条件不予调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管理权限报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者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准备相关材料,向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选调人员调入后,其岗位属性和职称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职称职数情况,重新按程序核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二)此次选调工作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实施,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督组指导监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实施监督,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
 
  (三)本公告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凡与本次选调工作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832-2252058监督举报电话:15883259136
 
  附件:
 
 
 
  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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