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石市中医医院招聘17人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满足医院用人需求,现公开招聘黄石市中医医院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个岗位、17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黄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次招聘的年龄条件具体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00。
 
  2.报名地点:黄石市中医医院团城山院区人事科(下陆区磁湖路634号中医院5号行政楼2楼)。
 
  3.报名方式:网上提交资料,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名材料:(1)《黄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2);(2)身份证扫描件;(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档;(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5)执业证、资格证扫描件(或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扫描件);(6)职称证扫描件;(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提供完成规培证明)扫描件;(8)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报名资料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627979720@qq.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黄石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0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准确。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
 
  对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免笔试。需笔试的岗位,面试入围比例为1:3,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所有岗位执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70分。低于笔试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低于面试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需笔试岗位若招聘计划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排名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免笔试岗位若招聘计划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排名的,另加试进行评分,加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日期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办理入职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外人员,医师岗位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窗口收款员岗位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如发现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及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由黄石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招聘各环节中根据应聘岗位及人选的实际情况,医院可核减录用名额,也可取消岗位招聘。在各环节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医院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递补或补录。
 
  人事科咨询电话:0714-6361838
 
  纪检监督电话:0714-6362218
 
  黄石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9日
 
  附件:(扫码下载)
 
  1.《黄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2.《黄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

2024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委社会工作部干部队伍,畅通基层年轻干部交流培养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阳办发〔2023〕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择优选调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调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的人员范围为阳新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热爱社会工作事业;
 
  3.应当符合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没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择优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择优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公开择优选调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公开择优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http://www.yx.gov.cn/)发布公开择优选调信息,公开本次择优选调人数、条件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8:30--8月21日17:30。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开择优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县委社会工作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且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编制卡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择优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择优选调全过程。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公开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择优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计划。
 
  公开择优选调咨询电话:0714-7357202(阳新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选调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选调下一环节。
 
  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因放弃资格,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等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员空缺的,可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所有面试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对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选调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公开择优选调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0.4?+面试成绩×0.6。
 
  (五)组织考察
 
  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县委社会工作部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考察人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择优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择优选调岗位计划取消。
 
  (六)研究决定、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录用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拟录用人员经审定后,在阳新县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公开择优选调纪律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择优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择优选调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阳办发〔202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阳新县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公开选聘14个岗位,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阳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范围为阳新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工作人员(新机制教师除外)。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2、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须有在本单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从正式聘用(含试用期)时起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政府网(http://www.yx.gov.cn/)发布公开选聘信息,公开本次选聘单位、人数、条件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00--6月3日17:00。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各选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阳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出生年月以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选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聘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职位达不到3:1的,由选聘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可放宽至2:1。对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可核减或取消该计划。取消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选聘职位。
 
  公开选聘期间,各选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人社局协商选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选聘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础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生有笔试缺考、零分或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则按招聘岗位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聘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选聘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各选聘单位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考生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人员)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选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研究决定、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县人社局。
 
  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在阳新县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选聘资格。
 
  四、公开选聘纪律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湖北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166人公告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鄂政令〔2023〕429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一村一辅警”全覆盖的指导意见》(鄂公通〔2021〕42号),为充实农村警务辅助力量,阳新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166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纹身,视力正常;
 
  8.户籍或居住地在报考岗位管辖区域内(详见《职位表》);
 
  9.熟悉农村民情,安心扎根基层,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配;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加分政策
 
  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合格,由县公安局汇总并在笔试前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后笔试总成绩不得超过100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3日至9月9日期间填写提交《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县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镇区综治办
 
  4.报名要求: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份考生本人签名的《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6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登记照报名,符合优先条件人员还需提供证明材料或证件。以上均需查验原件,同时上交1份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成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保留的调整申请,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
 
  5、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根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保留的调整申请,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
 
  2、面试公告。面试前在“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政法和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依序优先确定。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通过“阳新公安”公众号发布公告。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2.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岗位置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阳新县公安局指定,体检环节安排吸毒检测。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阳新县公安局会同招聘岗位所在地综治办、派出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察政审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七)公示及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阳新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2.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24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400元/月考核奖励工资。
 
  3.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包括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薪酬待遇根据阳新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4.按季配发公安辅警服装,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办公地点
 
  各镇场区中心村(详见《阳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农村专职辅警人员职位表》)
 
  (三)工作职责
 
  在镇场区党委政府、村“两委”的领导下,在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指挥或带领下,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协助开展治安防范、隐患排查、纠纷化解、重点管控、护校安园、交通劝导、防灾抢险、现场保护、法制宣传、信息收集、服务群众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有关媒体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
 
 
 
 
  阳新县公安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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