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巴中市恩阳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7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共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详见附件《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或未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其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岗位表》中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时间均截至到本次公招报名开始首日(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人员;
4.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网址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0:00至2024年8月5日16:00止。
(一)报名
1.报名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查阅本公告和《岗位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和《岗位表》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恩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拨打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照片审查。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50元)。缴费时间:2024年8月1日0:00至2024年8月6日1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列考生可申请办理减免报考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8月9日16:00前,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和《报考信息表》,到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疾控中心大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年8月12日前通过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4年8月13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8月21日0:00至2024年8月24日9:00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以下简称笔试)、专业科目面试(以下简称面试)。笔试和面试均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到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书面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政策性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等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卫健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3.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予以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面试
1.面试:专业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 、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手续: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和《报考信息表》2份;
(2)与报考岗位条件逐一对应和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其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符者,将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取消考生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程序进入资格审查。
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资格审查要求相同。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需选择岗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已参加该岗位所有应考试环节取得有效成绩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恩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
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报考信息表》《准考证》,招聘工作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证,直至保管到本次招聘工作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3368388;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0827-3368576。
十三、本公招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四川巴中市直属学校(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巴中市市直属学校(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巴中市2024年市直属学校(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职称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或资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岗位表》要求年龄条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首日(2024年7月26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详细了解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09:00至2024年8月5日18:00止,请考生将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036899261@qq.com。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投递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李老师 18181486686;杜老师13072888102。
(二)报名资料
1.网络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巴中市2024年市直属学校(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1份(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电子证件照片)。
(2)有效二代身份证扫描件1份(需提供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
(5)相关学科任教工作年限经历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以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若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须提供国内开设相关专业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查实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巴中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巴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审查合格的将通过电子邮箱发放《考核通知书》。
(四)岗位调整
若招聘学科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以下简称“报考比例”)低于3:1的,将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年8月7日在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五)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其中,艺体学科岗位(240108、240109、240110)报考比例达到3:1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除艺体学科岗位外的其他学科岗位报考比例达到3:1且低于10:1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除艺体学科岗位外的其他学科岗位报考比例达到10:1及以上的,则该学科岗位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考核人员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报考要求笔试岗位的人员逾期未参加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确定笔试的学科岗位将于2024年8月7日在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成绩计算方式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1)笔试准考证领取:于2024年8月7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邮箱。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8月12日在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巴中市教育局609室书面申请查分。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面试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现行学科教学大纲。参加笔试的岗位根据岗位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准考证领取: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不参加笔试的考生和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准考证将于2024年8月13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邮箱。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面试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试讲题目后,有15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艺体学科(240108、240109、240110)岗位采取专业科目试讲+专业特长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其中240108岗位试讲10分钟,舞蹈专业能力展示(含舞蹈基本功和舞蹈剧目展示)5分钟;240109岗位试讲10分钟,自选钢琴曲目演奏5分钟;240110岗位试讲10分钟,现场作画能力测试5分钟。
面试当天因考生放弃参加面试导致实际报考比低于3:1的,面试照常进行。若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本次面试同一面试组达到报考比例岗位最低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若某岗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评分相同则按照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副主评委评分相同则现场加试确定排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人员面试考核成绩,面试人员待签字确认后离场。面试人员的面试考核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宜将通过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巴中市教育局609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如系在编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编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各工作环节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27-5827378;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27-5819901。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核招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均在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以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巴中市教育局:0827-5813636;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5269672。
六、本公告由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四川巴中市恩阳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7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共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详见附件《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或未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其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岗位表》中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时间均截至到本次公招报名开始首日(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人员;
4.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网址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0:00至2024年8月5日16:00止。
(一)报名
1.报名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查阅本公告和《岗位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和《岗位表》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恩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拨打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照片审查。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50元)。缴费时间:2024年8月1日0:00至2024年8月6日1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列考生可申请办理减免报考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8月9日16:00前,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和《报考信息表》,到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疾控中心大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年8月12日前通过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4年8月13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8月21日0:00至2024年8月24日9:00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以下简称笔试)、专业科目面试(以下简称面试)。笔试和面试均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到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书面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政策性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等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卫健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3.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予以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面试
1.面试:专业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 、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手续: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和《报考信息表》2份;
(2)与报考岗位条件逐一对应和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其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符者,将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取消考生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程序进入资格审查。
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资格审查要求相同。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需选择岗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已参加该岗位所有应考试环节取得有效成绩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恩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
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报考信息表》《准考证》,招聘工作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证,直至保管到本次招聘工作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3368388;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0827-3368576。
十三、本公招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四川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市疾控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巴中市市级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巴市卫发〔2023〕2号)执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20名。具体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详见《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岗位表》中具体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条件
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时间均截止到本次公招报名首日(2024年8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8日09:00至8月29日18:00。
地点: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巴中市巴州区育才街50号)二楼会议室。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公告要求持本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2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签字捺印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本人毕业证(各层次)、学位证(各层次)、近期在学信网查询的可扫码验证的《学历备案表》及《学位验证报告》(有效期限设置为6个月或更长,各层次学历学位均须提供)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委培、定向毕业生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完全相符。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预通知》,凭《笔试预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退还报名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报名提供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六、组织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相关公告。
2.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卫生专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非卫生专业)。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等有关事宜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视为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相关公告。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行政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由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由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按程序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员额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各工作环节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用工合同。
监督电话: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827-5256661。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公告,均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27-5281862。
附件: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