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拟简化程序公开招聘1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7.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7月)》(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三)报名材料
 
  1.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5.博士毕业论文以及1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核查,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将在8月8日17:00前电话或邮件通知报考者审核结果,其他人员不再回复。
 
  4.2024届高校毕业生,尚无法提供学历(位)证书及其他认证材料原件的,须提供有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内容和形式详见附件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低于70分(含)。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特殊行业或岗位有相应体检标准可另行要求。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一)本次考试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二)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者,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时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公示和递补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在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按厦门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xm.gov.cn)”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人才优惠政策:可享受厦门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优惠政策。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2024年福建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图书馆、厦门市文化馆、厦门市博物馆、厦门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系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9名,具体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雇)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8:00至8月16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用工单位的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各用工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各用工单位负责在8月19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 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面试资格复核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从通过资格复核、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01岗位采用现场专业能力面试;02-09岗位采用结构化专业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综合总分、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决定,取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用工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用工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官网(网址:http://wlj.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用工单位提出意见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6日,下同)前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最高年龄计算到报名当月,如招考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二)01-08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09岗位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部门实施监督。
 
  (四)本次招聘有关考务信息将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官网(网址:http://wlj.xm.gov.cn)发布,报考者需留意查看。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福建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招聘101人简章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五)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时,可以安排一定的岗位定向招聘优秀辅警”。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九)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十)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平台和信息发布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在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请报考者登录报考。
 
  本次考试后续信息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进行发布通知。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五、报考须知
 
  《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9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六、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9月2日10:00—9月9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9月2日10:00—9月10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9月2日10:00—9月10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9月24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通知为准。
 
  七、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前还须加试心理测评。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不设合格线。
 
  (二)资格复核
 
  从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心理测评通知书》。
 
  (三)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评,测评内容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合格与否,未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心理测评合格者。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
 
  (五)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实际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从高到低排列;
 
  3.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九、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心理测评资格,由此产生进入心理测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心理测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不组织递补。
 
  面试后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驻厦门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用编形式以岗位信息为准。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公安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福建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招聘简章

  
 
  根据我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省编办、人社部门决定组织2024年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其中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依照相关规定公开招聘10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厦门→进入“2024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报考登录→跳转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考者也可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按钮查询岗位条件,报名时请仔细对照查看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三、报考须知
 
  《2024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9月6日8:00—9月13日17:3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9月6日8:00—9月14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9月6日8:00—9月14日11:3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9月25日8: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申论》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17:00。
 
  最终确定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报考比(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含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卷面分均为100分,均设置卷面原始成绩60分合格线,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长2小时,《申论》考试时长为2小时3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分×50%+申论卷面分×50%+加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报名系统”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 综合总分
 
  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实际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从高到低排列;
 
  (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分别在“报名系统”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网站如下:
 

报考岗位隶属

  拟聘用人员公示网址

  市  属

  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材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用编形式以岗位信息为准。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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